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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怎么还款

生源地怎么还款

生源地贷款怎么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有:

1、支付宝还款:

(1)每个月1号~20号前可以对自己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充值,系统会在每个月21号至月底从账户中扣取对应的资金到国家开发银行用于还款;

(2)电脑登录支付宝官网,并在【应用中心】找到【助学贷款还款】,选择我要还款,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2、手动还款:借款申请人或者共同借款人携带借款合同、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教育局进行还款。

使用支付宝还款,还款后,因国开行系统的还贷状态月底才会更新,若需要登录系统查询,可以月底或者下个月初查询。

如有其它助学贷款的相关疑问,也可以联系国开行热线95593进行咨询。

1、还款时间:生源地贷款和其他贷款不同,并不是贷款成功后就要马上还的,而是毕业后才开始还款,还款时间从11月1日开始截止到12月20号,每年只要还那么一次就行了。当然如果还没毕业也是可以还款的,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前还款。

2、还款金额:如果学生在毕业前打算还款,则只需要偿还所借的本金就行了,在校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贴补;毕业后再还款则每年都要收利息,具体按照(未结清本金*当年的年利率/360)*实际的天数计算。

生源地贷款怎么还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方法有两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具体如下:一)支付宝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和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步骤如下:1、首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2、将钱转入支付宝,金额稍微高于应还款项即可!然后登陆电脑版支付宝,一定是要电脑登陆(手机上无法操作)。3、然后在支付宝主页中,点击右上角的“应用中心”,然后点击“生活服务”4、然后下拉网页右边的滑动条,找到“公益教育”,找到公益贷款下面的“助学贷款还款”,然后点击“我要使用”5、然后在进入的助学贷款还款页面中,点击“我要还款”6、在进入的界面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贷款信息”7、然后进入到还款信息界面,可以看到应还款项,此时点击“确认还款”8、输入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则还款成功,会弹出成功界面操作环境:品牌型号:联想笔记本电脑小新Air15锐龙版系统版本:Windows 11浏览器:谷歌chrome浏览器浏览器版本:87.0.4280.88二)银行还款: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扩展资料: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目前来说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资金划付到学生账户上的时间,但是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来看,应该是11月份左右到账,不过这笔款项的到账时间并不影响贷款学生入学,只需要在报名的时候向学校说明情况即可。二、国家助学贷款如果是本学年申请的助学贷款,那么贷款在经过学校以及贷款银行审核之后,会和借款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大约20个工作日放款,时间大约在11月中旬左右。如果是每学年都申请了助学贷款,贷款银行会逐年将贷款金额转入到贷款学生的支付宝账号中,第二年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审核也简单了许多,主要集中在贷款学生的在校表现以及考试成绩上面,所以大约10月中旬就会收到贷款金额。三、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助学贷款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每年九月份开学之后,即可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贷款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证,身份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资料。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然后进入“贷款申请”模块,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3、填写完申请表之后,前往村委会或者乡镇民政部门盖章。4、提交申请表,确认贷款金额,原则上来说每人每年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5、学校审核贷款学生资料,确认无误后盖章由放款银行进行终审。6、审核成功后,发放贷款。国家生源地贷款还款怎么还

国家助学贷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还款:1、正常还款。借款人登录国开行助学系统,绑纤镇定自己的支付宝。按照合同的约定,在还款日的前5日将还款的金额充值到支付宝账号中,系统会进行自动扣款。在扣款之后,借款人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是否还款成功。2、提前还款:这种方式需要借款人提出申请。

《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进一步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一)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原则的指导下,积极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其中,包括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毁坦粗效率,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对学生或家长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和信用助学贷款。

(二)对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对接受非义务教育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

(三)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

1.金融机构与学校要签订银校协议,明确助学贷款申请受理、调查审批、收回监督、建立借款人信誉档案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学校应积极配合助学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借款人转校后,应将其助学贷款情况作为学生档案的内容之一移交新就读学校。借款人毕业后,应将其去向通知贷款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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