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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征信黑名单

什么是征信黑名单

什么是征信黑名单征信存在以下情形才算黑名单:1、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被执行人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被执行人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通常所说的黑名单或者不良记录指的是银行对个人信用的不良评价,直接影响个人向银行进行贷款等业务。对于个人最近24个月的贷款还款状态,信用报告中也会列明。一旦个人不准时还款造成逾期,征信报告上会显示逾期天数的范围,“1”表示逾期1~30天,“2”表示逾期31~60天,以此类推。调用个人信用报告的机构就可以很容易地判断个人的信用状况如何,有多少负面的记录。

一般贷款要求限定是,近三个月内不能有二次,近半年内不能有三次,一年内不能有四次。如果连续逾期的天数超过90天,就是禁入了,基本无法获得贷款。如果发现记录出现偏差,可直接向央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15日内可得到书面答复。

个人征信记录里面既有个人逾期的信息,也有个人在一定时间里信用卡、贷款按时还款、信用良好的信息。对信用良好的人来说,个人征信报告对其贷款申请等各方面都是有益的,能增加其个人信誉。实际上,央行征信中心并没有对个人信用做出评价,更没有信用“良好”或“不良”之分,央行征信中心所做的只是“记录”而不是“评判”。

扩展资料:

欠多少钱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不是以欠款金额的多少来判定,而是指借款人拖欠他人钱款迟迟不进行偿还,被贷款机构起诉至法院,如果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将会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

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是两年,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手段阻碍或抗拒执行,以及其他一些不诚实行为的,就会延长1-3年。用户要查询自己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可以到青犬快查查询。总之并不是欠钱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如果贷款机构不起诉借款人,那么是会对个人征信造成影响,但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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