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怎么查询和提取?
查询方式:
苏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网址为:gr.szgjj.gov.cn/retail/
苏州工业园区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网址为:www.sipspf.org.cn/SZGJJ_ORG/corp/login.jsp
提取:
第一步: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法律分析:园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持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机上查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华路2号国际大厦11楼;
2、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0512-62888222查询;
3、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sipspf.org.cn/publish/main/index.htm查询。
住房公积金的意思是由城镇用人单位与在职的职工共同进行缴存的一种住房储蓄金。该公积金是按照国家要求强制缴存的,虽然住房公积金也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但是该部分是需要被存入到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