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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

1950年2月,广西省人民在南宁成立。1951年5月,广西全省匪患消除,社会秩序全面恢复。1952年底广西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后,各地普遍开展土改,社会风貌得到根本改变。

经济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广西集中力量发展工农业,国民经济快速赶上全国发展步伐。

1953~1956年,通过三大改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全省初步建立。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广西进入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扩展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祖国南疆,位于东经104°28′~112°04′,北纬20°54′~26°24′之间,北回归线横贯中部。

东连广东省,南临北部湾并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与云南省毗邻,东北接湖南省,西北靠贵州省,西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壤。行政区域土地面积23.76万平方千米,管辖北部湾海域面积约4万平方千米。

广西地处中国地势第二阶梯中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两广丘陵西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现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总体由山地、丘陵、台地、平原、石山、水面6大类构成。广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地跨珠江、长江、红河、滨海四大水系。

参考资料来源:

广西高考政策

《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起统一高考采取“3+1+2”模式。

9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印发了《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广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1个省份分四批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广西作为第四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省区之一,自2021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4年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20 世纪 80 年代,为了摸清土地的家底,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下达桂政发〔1985〕92 号文件,由自治区人民成立土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在全自治区全面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主要调查土地利用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及利用状况。这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自 1985 年 4 月开始,到 1998年 8 月结束,历时 13 年 4 个月,成果包括乡镇级、县级、地市级和自治区级土地资源调查的各种文字报告、数据册、图件、航片、卫片、照片等。根据这些成果,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共同编制撰写《广西土地资源》,并于 2000 年 5月出版。《广西土地资源》着重叙述土地权属、分类、分布特点及划分依据,针对农用地利用状况进行土地质量评价,评价的原则是根据土地生产潜力的区域性划分土地潜力区。按照区域的光能、热能、水分、空气和土壤养分等因素与作物共同作用造成的土地生产潜力差异,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划分为 4 个土地潜力区(桂东北土地潜力区、桂西北土地潜力区、桂东南土地潜力区、桂西南土地潜力区)。土地资源评价系统按类、等、型三级划分,分为 7 个土地适宜类、3个土地资源等;土地型是在土地资源等的范围内,按其限制因素及强度划分。土地适宜程度和生产潜力的高低是土地资源评价的核心,通过区域内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土地潜力区以及土地质量等的划分,从而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战略,确定土地利用方向,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用地分布合理布局。

1997 年,为推进土地使用制度的深化改革,科学、合理地确定农用地的承包转让、征用补偿相关标准,为建立合理的土地税收制度以及调整农业用地结构提供土地质量和等级状况方面的科学依据,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国家及省(区、市)层面的定价估价工作全面开展之前,率先在柳州市郊区 10 个乡(镇)开展农用地(指大农业,含农、林、牧、园以及可利用荒地)定级估价工作。定级方法采用分类与综合定级相结合,对耕地和园地的评价以投入产出模型理论和区位理论为依据,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影响农用地综合质量的主要因素、因子,以多因素、多因子综合评判与专家集体征询打分相结合。本次评价共有近 2000 个土壤取样点,分析近 14000个数据,样点密度大,计算机运算程度高。土地估价方法采用收益还原法和地价比照法相结合,并结合城市郊区的特点,与城市地价相衔接,逐类、逐级定出基准地价。该项工作形成的成果有农用地定级估价报告、定级估价系统软件、柳州市郊区农用地定价估价图(1∶5 万彩图)、郊区各乡(镇)农用地定级估价图(1∶1 万或 1∶2 万彩图)。成果内容丰富,图文表齐全,工作成果于 1998 年 10 月 28 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局会同柳州市人民组织的有关领导、专家进行的成果验收。

2001 年 4 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批准开展 2000 ~ 2001 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33 号),决定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湖南、广西、新疆 9 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根据该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 2001 年 6 月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工作,同期在南宁市原邕宁县、玉林市玉州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县(区)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试点工作。至 2002 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基本完成农用地分等主体工作,2003 年7 月通过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办公室预检,2004 年 10 月 17 日通过国土资源部的正式验收。

2004 年,为了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明确提出了“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文件精神,开展了新一轮土地调查的试点工作。2005 年,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又在全自治区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以及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等工作。

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TD/T 1004-2003),为建立标准样地理论体系,并将其纳入农用地评价技术体系中,2005 年 11 月~ 2008 年 4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展开农用地分等标准样地设置工作。以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针对耕作制度多样、水旱耕作区分明显、地貌和土壤类型复杂等特点,设置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用地标准样地,建立了以国家与自治区两级层面为控制核心的标准样地体系。全自治区共设置标准样地 534 个,针对标准样地的耕地质量、耕地基础设施水平、耕地利用条件、耕地投入产出的经济条件、耕地的限制性因素、耕地生产能力等进行监测分析,建立一个独立的耕地质量评价参照系统。这个系统深化了标准样地的内涵,使成果的应用更具操作性,能应用于分等成果更新、耕地质量动态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功能分区、产能核算、粮食安全研究等。

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199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2005 年,针对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完善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调控作用。为此,急需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在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 号)以及《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 号)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增加专题评价工作。根据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及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针对耕地的质量、数量及其分布状况进行分析评价,预测耕地的后备资源及潜力区,调整及划定基本农田的保护区、片、块,提出耕地保护的目标和对策。

为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规定补充耕地数量质量要按等级折算。国土资源部作出了相应工作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展开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按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原则,利用农用地分等成果与方法,分析标准粮产量与利用等指数的对应关系,建立利用等指数与标准粮产量模型,测算各等级折算系数,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与被占用耕地等级挂钩并进行折算,实行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

200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玉林市的北流市、桂林市全州县列入 116 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名单。三地按照“建设促保护”、“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以及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的总体思路要求,对示范区耕地数量与质量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编制相应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

从 2007 年 1 月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1 ~ 6 月,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经验总结、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工作。7 月 1 日,全面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调查方式是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外业农村土地调查以 1∶1 万比例尺为主,以 RS 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 GPS 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到实地对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作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且具现势性。内业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成熟的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地块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根据农用地分布的位置、面积大小、分类、坡度坡向等属性数据特征,参照历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对农用地的流向进行动态分析。这些工作成果可以作为划定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科学依据。

以上论述的是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农用地调查评价研究工作的现状,这些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部门全面掌握该自治区农用地的准确、翔实的数据,为制定国土资源政策工作提供了基础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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