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全称为Beijing Insurance Intermediary Association(英文缩写BIIA)。
第二条
本协会是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金融保险法规的规定,由在北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性保险中介机构为会员单位,自愿结成的北京市保险中介机构的自律组织,是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团结保险中介行业;维护保险中介行业利益和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成为行业宣传、联结社会的积极力量;成为市场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保险中介机构与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推进保险同业间交流、协作;促进北京保险中介行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的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保监局,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民政局,并接受他们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秘书处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成铭大厦B2座18H。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六条
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以“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中介行业利益,促进中介行业发展”为工作宗旨。
协会的基本职责为: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行业规范、行业服务、团结、交流宣传。
团结:以会员需要和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切实增强提供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增进同业之间的团结协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自律: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参与决策论证,提出行业发展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反映行业呼声;加强与监管机关和部门沟通,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
协调:协调会员间关系,当好协调人;协调与有关行业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当好行业代言人;协调会员与客户的关系,当好消费者保护人。
交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业务、技术和工作经验交流,通过刊物、网站等形式,完善信息数据,反映业内动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宣传:整合会员单位宣传资源,大力加强行业整体宣传,提高公众保险意识和市场主体法律意识。
接受北京市保监局及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并及时报告协会的重大活动情况。
第三章 会 员
第一节 会员
第七条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成立并在北京地区经营保险中介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和兼业保险代理机构),无重大违规和犯罪行为,承认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单位会员。
(二)取得保险从业资格,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从事保险产品销售的保险营销员,无重大违规和犯罪行为,承认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员有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协会服务;
(三)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批评和监督;
(四)会员有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要求的权利;
(五)协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自律公约、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二)执行协会通过的决议;
(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四)增进同业团结协作;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委派的工作;
(六)按期足额交纳会费;
(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由协会报业务主管机关备案。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会员如果二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业内批评或予以除名等惩戒措施,同时保留向北京保监局举报、提供相应资料协助调查的权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单位会员即为会员代表;个人会员代表一般不超过个人会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推选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会费的收缴标准;
(五)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应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经理事会或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章程》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节 理事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审议和颁布协会制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以及业务规范;
(三)选举和提名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七)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协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经常务理事会会议或二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组成。
理事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二、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经会长或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提议,也可以临时召开。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节 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监事长、秘书长
第二十五条
经常务理事会推选,并在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副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连续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北京保监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和副会长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行业内或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副会长由会长所在单位以外的其他会员单位的在职主要负责人兼任。会长、副会长不在其所在单位担任主要负责人时,应及时予以变更。
第二十七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限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北京保监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向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提交协会工作报告;
(四)签发协会重要文件;
(五)出席重要仪式;
(六)其他应由会长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
协会可以设名誉会长。名誉会长必须是对协会有重大贡献者,每届任期四年,最长不得连任超过两届。名誉会长不享有会长的职权。
第三十条
根据实际需要,协会可以聘请业内外专家、学者、保险监管人员参与重要课题的研究或提供议处事项的咨询建议。
第三十一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原则上由在各会员公司担任财会、稽核或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出任,监事长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出任。监事会是协会工作的监督机构,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推选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三)监督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协会成员违反协会纪律,损害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监事长不在其所在单位担任主要负责人时,应及时予以变更,由三个监事单位选举产生监事长。
第三十三条
协会设立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和兼业代理等专业委员会作为协会内部的专业工作机构,负责各专业的协调、自律、和宣传交流。
专业委员会设立一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由全体本专业的会员单位组成。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会长办公会任免。
第三十四条
专业委员会的职权:
(一)起草地方性行业标准或涉及到各专业共同利益的自律公约、协议等;
(二)对违反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的委员会成员,向会长办公会提请处分;
(三)反映行业呼声,维护专业利益;
(四)组织专业之间的业务、技术和经验交流,促进资源共享;
(五)制定本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六)执行协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协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协会的办事机构,承办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三十六条
秘书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为常设专职职位,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对秘书长的聘用、解聘和日常工作考核及相关问题的审核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八
秘书长的任职条件:
秘书长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从事金融保险、其他经济工作五年以上,或在企业、机关担任过领导职务,身体健康、公正廉洁、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威信。任职期内一般不超过60岁,特殊情况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北京保监局核准可适当延长。
第三十九条
秘书长人选可采取由会长提名或业内招聘的原则产生,并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报北京保监局审核。
第四十条
秘书长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秘书处内设机构负责人交会长办公会决定;
(三)决定办事机构其他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签发协会日常文件;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四十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三条
协会建立经费管理和审批制度,每年应向会员公布年内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并在社团年检时向北京市民政局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四十四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五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六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北京市保监局和北京市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九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党的建设
第五十条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在社团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协会专职人员中具有3名以上中国共产党党员时,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组织的建立,由北京保监局负责审批,其组织关系由北京保监局管理。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协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二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北京保监局审查同意。
第五十三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北京保监局和有关机关指导下组成清理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
协会经北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五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北京保监局和北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0年2月8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北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元保是什么保险公司
元宝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元宝保险经纪)是一家拥有全国保险经纪牌照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旗下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元宝于2020年正式上线[8]。
截至2021年5月,已积累数百万付费用户,覆盖中国90%以上地区。元宝完成由源码资本领投,凯辉基金、邢珊资本、北极光创投、祁鸣创投、SIG领投的近10亿元人民币C轮融资,袁琪资本担任独家财务顾问,成为国内最快完成C轮融资的互联网保险平台[8]。
公司名称元宝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1]行业保险业[11]总部设在北京[11]简称元宝保险经纪。
目录
1个创始团队
2其业务
3发展历程
4企业愿景
5业务范围
获得6项荣誉
创始团队编辑广播
方瑞,元宝创始人兼CEO[4],曾任网易集团副总裁[5],集团技术部负责人[6],创办网易电商和网易支付,并担任CEO。他在网易有17年的工作经验[6],毕业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获得清华大学EMBA,担任国家安全中心特聘技术专家[18],北京市海淀区CPPCC。
它的商业编辑广播
元宝保险商城[2]是一家互联网科技保险平台,以元宝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为主要运营方,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中国[3]。
其平台元宝于2020年上线[7],拥有全国性的保险经纪牌照[7]。基于大数据和AI技术,元宝为千万用户精准匹配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保险咨询、智能核保、便捷投保、协助理赔等一站式保障服务[9]。元宝专注于高性价比的普惠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10]。
截至2021年5月,已积累数百万付费用户,覆盖中国90%以上地区[7]。
发展历程编辑播报
2020年6月[15],元宝获得全国保险经纪公司牌照[8]。
2020年10月完成互联网保险业务备案,正式进入互联网保险行业[15]。
2020年,元宝正式投入运营。到2021年5月,已获得数百万付费用户,覆盖国内90%以上的地区[8]。
2021年3月[12],平台首次发布元宝“智能保险大脑”。基于大数据和AI技术的优势,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的特点和需求,为千万用户精准匹配保险产品[6],降低用户的选择成本,促进保险公司根据用户需求反向研发定制产品,快速上线优化用户体验[13]。
2021年3月[12],平台推出“老年人专用服务专线”,可实现电话优先接入、智能方言沟通匹配、语速音量专控等专属功能[8]。
2021年3月8日[12],元宝联合泰康在线推出“元宝老年骨折医疗保险(保费型)”,为50岁(含)-70岁(含)女性免费提供意外骨折医疗保险,作为妇女节礼物[13]。
2021年5月,元宝联合泰康在线推出“奋斗险”综合险,涵盖医疗+意外+猝死的综合保险,累计最高保障金额920万元,全面解决亿万普通奋斗者的后顾之忧[13]。
2021年5月10日,元宝完成近10亿元人民币的C轮融资,由源码资本领投,凯辉基金和邢珊资本、北极光创投、祁鸣创投和SIG投资领投,袁琪资本担任独家财务顾问,成为国内最快完成C轮融资的互联网保险平台[4] [7-8]。
2021年5月21-22日,云南、青海相继发生地震。元宝第一时间启动保险服务应急预案,联合多家保险公司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推出7项保险应急服务措施,全力保障灾区客户的生命安全和健康[16]。
2021年6月,第三届中国保险业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发展大会暨“金保奖”颁奖典礼在上海举行。2021年,超过100家机构和个人参与了“金保奖”的评选。经过大众投票、评委终审等环节,元宝荣获“保险科技新势力奖”[17]。
2021年9月,元宝正式推出智能理赔升级,基于理赔知识图谱识别、机器人审核、智能风控等技术,实现了直赔、闪赔、快赔等多项快速理赔服务[26-27]。
2021年11月,元宝联合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保险与养老研究中心、凯度集团共同发布了《2021中国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洞察报告》,系统研究了中国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购买保险的行为和心理,从用户角度出发,为保险行业的转型发展带来启示[28]。
2021年12月,元宝为江西省吉安市“一村一园”项目幼儿园师生捐赠了“元宝安心成长保险”和“元宝安心支教保险”[29-30],保险总额超过2亿[31]。保险捐赠项目将持续3年以上[30]。
企业愿景编辑广播
元宝将积极布局“健康+保险+医疗”的大健康生态平台:以健康管理帮助用户防控疾病风险,以保险为用户提供保障和理赔服务,抵御疾病和意外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以医疗服务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风险解决方案和资源支持。通过健康、保险、医疗全方位服务的结合,形成大健康生态闭环,在系统提升用户风险应对能力的同时,不断提升用户健康生活水平,助力全民健康[21-23]。
经营范围采编播
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为被保险人拟定保险计划、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客户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尊敬的编辑播出。
2020年12月,元宝入选“2020InsurStar保险科技成长奖”TOP25 [15]。
2021年2月,经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推荐,认定为“北京诚信企业”[15]。
2021年5月,元宝获得新华网第六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年度“服务创新”案例奖,成为国内首家获此殊荣的互联网保险公司[14]。
2021年8月,元宝入选“2021年中国保险科技百强”[24]。
2021年11月,元宝荣获“明星奖——数据驱动行业创新企业奖”,成为今年唯一获此殊荣的互联网保险经纪平台[33-34]。
2021年11月,元宝荣获“2021年度杰出竞争力保险科技影响力企业”[32]。
2021年12月,元宝跻身“2021中国隐形独角兽500强”60强[27]。
2021年12月29日,毕马威发布“2021中国金融科技企业50强”榜单并举行颁奖仪式。元宝凭借在保险科技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成果,推动了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成为最年轻的上市金融科技公司之一。[25]
2022年2月,元宝入选“2021胡润全球瞪羚企业”,成为中国唯一一家保险公司,也是2021年中国唯一一家新上市的金融科技公司。[35]
保险经纪公司排名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排名前十
1、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排名第四位,属于保险中介行业内的翘楚,网络平台高达700多家,在国内已经有着14个分支机构,其中营业部有5家。
2、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综拥有一支数千名高素质的保险理财规划师队伍,是中国专业保险中介市场的领军企业。
3、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最大的特色在于有着强而有效地训练模式,非常注重团队培养,属于传统型的中介公司,没有互联网平台的支撑。
4、泛华保险服务集团
泛华保险服务集团目前拥有40家保险代理公司、1家兼业代理机构、2家保险经纪公司,有5万余名员工和销售人员,分布在全国29个省、市。
5、英大长安保险经纪集团有限公司
英大长安保险经纪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是国内业务规模最大、组织服务体系最刚、综合实力最强的保险中介公司了。近年来先后荣获“中国十佳保险经纪公司”称号。
6、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公司坚持创新发展,走专业化道路,做中国保险经纪行业的领头羊。
7、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在风险管理、保险及再保险经纪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全国拥有超过500名员工。
8、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排名第八位的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教育保险市场一枝独秀,被评为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9、深圳市中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一家全国性、综合性的保险经纪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的保险公司、银行、金融机构均结成了产品战略合作关系。
10、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达信是中国首家获得保险经纪执照的外商独资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风险管理专家,它致力于为客户的保险需求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