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一般有以下规定: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指定保险受益人;
2.指定的保险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多人;
3.保险受益人指定为数人的,领取保险金的顺序和比例也可由被保险人/投保人指定;未指定的,所有受益人享有相同份额的受益权;
4.未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即法定受益人,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第一个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个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5.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被保险人可以重新指定受益人;
6.保险生存受益人一般为被保险人本人;
7.保险死亡受益人一般只能是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关系的人,如被保险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
8.保险受益人为无行为能力人的,保险金可由受益人监护人代为领取和管理;
9.保险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金;
10.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11.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被保险人监护人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