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保22版保障范围包括:
1.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事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扣除年度免赔额2万后,非既往疾病可报销70%,既往疾病可报销30%,保险金额100万;
2.国内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被保险人在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门诊或具有销售药品资质的药店购买和使用《国内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的相关药品。非既往症可报销70%,既往症可报销30%,保险金额100万;
3.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发生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非既往症可报销70%,既往症可报销30%,保额30万;
4.海外特殊药品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登记,专家诊断为特定疾病后,非既往症可报销70%,既往症可报销30%,保险金额30万;
5.CAR-T药品费用保险金:可报销100%,保额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