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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

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

一、国寿鑫福年年有什么?

鑫福年年有养老年金保险和年金保险,而养老年金保险中养老金的领取年龄,即年金保险的保险期间,可附加万能账户。

保险的选择缴费期限有3/5/10年,最早55岁或最快10年返还所交保费,本金自主掌控。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保障期限养老年金可领取到祝寿金,且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1.年金:首年领取已交保费的12%,次年至保险期届满前每年领取15%基本保额;

2.养老年金:约定领取日至80周岁前,每年领取15%基本保额;

3.祝寿金:养老金领取日可领取已交保费;

4.满期金:80周岁;领取基本保额;

二、国寿鑫福年年可以领多少钱?

以交付3年,60岁领取祝寿金为例,

首年的年金为2100.6元,年金加上养老金,从1至79岁,一共可领取79次,每次领1500元,一共领取118500元。

而祝寿金60岁可领取一次有52515元,80岁可领满期金10000元,所以保险期满时,一共可以领取到的金额为183115元,而交付的保费是52515元,减去保费,固定纯收益为13万元左右。

可以看出,祝寿金领取年龄越大,且交费时间越短的条件下,所得的纯收益越高,利率越高。

三、国寿鑫福年年适合谁买?

最后我们来说说这款产品适合什么类型的人够买。

1.首先要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并且配置了保障周全的其他险种。买保险一直强调先保障,后理财。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来说,风险保障才是最迫切的需求。当有了基础的保障之后,有了多余的钱再用来购买理财型保险。

2.适合年龄不太大的消费者,理财险的回本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的,因此建议给家庭年龄较小的成员购买。不过如果家庭预算有限的话,还是要优先购置保障型产品,这类理财型产品并不是必需的。中国人寿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是什么

中国人寿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是一款2016中国人寿的开门红、惠民养老保险、组合型险种。也是集养老理财、传承的一种,也可作孩子的教育金,成长立业等各项须求金的万的险种。

扩展资料: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国家副部级单位。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另类投资、海外业务、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资本运作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

参考链接:

参考资料

1..慧。择[引用日期2014-03-26]

2..2014.12.1[引用日期2015-02-03]

国寿鑫福年年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

金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

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

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及开始领取日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为年领。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

男性:六十、六十五、七十和七十五周岁四种;

女性:五十五、六十、六十五、七十和七十五周岁五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

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

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

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养老年金。

二、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

息)给付祝寿金。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

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扩展资料

产品结构:

投保年龄:0-60周岁

交费期间:5、1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险种类型:长期分红型年金理财险,附加万能账户

1.关爱金:合同生效第二年,被保人仍生存,按首次已交保费的 20%给付。

2.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第二年起,被保人每年生存,都可以领取20%保额。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万能账户价值,合同终止。

4.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交费期间,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且在18-61周岁,则豁免余期保费,被保人保障利益继续有效。(需要自己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 A 款定期寿险)

5. 红利收益:可参与公司盈余分配,财富稳定且增值,抵御通货膨胀风险,红利是不确定的。

6. 资金增值:万能账户配置,每年返还的钱“零费用”进入账户复利,坐享财富增值。

每到理财险,一般都会有浮动的地方,叫做分红和万能账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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