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大病保障:80种大病确诊赔偿金额,轻症后保障金额增加60%。
2.轻症保障:20种轻症,最高赔偿3次,每次赔偿10%。
3.儿童特定疾病保障:确诊10种儿童特定疾病的保险金额增加60%。
4.恶性肿瘤保护:恶性肿瘤最高赔偿3次,确诊后赔偿金额,每次赔偿间隔5年以上。
5.保费豁免:被保险人重病、轻症豁免。
6.死亡保障:儿童平安福18主险18岁前赔偿,18岁后赔偿,轻症赔偿后最高保额60%。
免责内容:
1.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和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或无合法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