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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锌业公司高管(低估的振华科技)

金鼎锌业公司高管(低估的振华科技)

位于云南腹地的金鼎锌业是一座价值5000亿美元的矿山,但其控制权仍未确定。

云德说,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作为全州工业龙头企业,在兰坪县乃至怒江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希望通过此次交流,双方进一步建立沟通协调对接机制,定期开展调研工作,深化合作发展,共同努力,及时解决企业转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全力解决全州面临的发展难题,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徐波当时表示,云南冶金集团将与怒江保持密切联系,加强相关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加快双方破解发展难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怒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铝高管“空降”时,原属于上市公司宏达股份的金鼎锌业控制权正在动摇。

金鼎锌业是市政公司宏达的核心资产,宏达的实际控制人是四川的政商大佬刘沧龙。他是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四川黑老大、宏达集团创始人刘汉的堂弟。刘沧龙于2003年和2008年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刘沧龙是全国政协委员。

就宏达股份及其背后的刘沧龙而言,金鼎锌业是其崛起的关键一步。2003年7月,刘沧龙介入亚洲最大的铅锌矿(即金鼎锌业)兰坪铅锌矿的开发,当时认为价值数千亿元。

然而,这个大矿的起源一直受到质疑。此前,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通过网络举报称,价值5000亿元的兰坪铅锌矿,已被四川民营老板刘以10亿元控股60%。

2017年1月,云南冶金集团等4名原告将宏达股份、宏达集团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相应本息共计18.9亿元。“被告在(金鼎锌业)增资扩股、股权变更过程中,与相关当事人恶意串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交易程序,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云南冶金集团等。

2017年10月9日,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60%股权无效。

法院还判决云南冶金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7日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发兰坪铅锌矿的合作协议》、2002年11月12日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发兰坪铅锌矿的框架协议》、2003年5月14日签订的《开发兰坪 铅锌矿相关事项的议定书》、四原告与二被告于2003年1月24日签订的《云南 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书》无效。

由于该案一审宣判,如果上述大矿最终败诉,宏达股份的收入和业绩如何维持值得怀疑。在此情况下,2017年10月10日,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6)云民初95号)判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该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2018年中报中,HTC股份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已于2018年1月5日开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判决仍在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可以支持原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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