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是什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个税免征额的区别为: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就是当收入达到开始征税的界限之后,就要对征收对象时征收税金。如果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则就是不用纳税,比如说企业盈利三万元,而起征点是四万,则该企业就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盈利金额为四万两百元,则所有的收入部分都需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
所谓的免征额也就是不用纳税的数额,与个人所得税起终点相似的之处就是在于如果个人收入没有达到起免征额的部分,也是不用纳税,而超过部分所征收的对象也正是超过的那一部分。不如说我国的工资、薪金的免征额是5000元,如果工资不到5000元,则不用纳税,如果工资是6000元,则需要纳税的金额就是1000元。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与起证店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特别是在征税的金额上,一定弄清楚。一般来说,起征点都是正对各种企业收入而定。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起征点是开始征税的起点,超过了起征点,全额都要征税;而免征额是全部数额中可以免税的数额,如果数额小于免征额,则全额免税,而如果税额大于免征额,对超过免征额之后的部分征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六万元属于免征额,月收入五千元为起征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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