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康宁终身保险修订版的保险责任是:
1.10种严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冠状动脉搭桥、终末期肾病、急性或亚急性严重肝炎、瘫痪、严重三次烧伤、主动脉手术、基本保险金额2倍;
2.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
3.高残疾保险金。在担保期间,被保险人高残疾的,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但是,在支付高残疾保险金之前,保险公司需要扣除已支付的重疾保险金才能理赔高残疾保险金。
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一种严重疾病保险。0-70岁的人可以投保。除上述保险责任外,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还提供政策贷款、减少保险金额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