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1日起,北京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存款基数不得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存款基数最高为27786元。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比例在5%至12%之间。存款企业根据实际经济情况独立决定存款比例,无需审批。但单位存款比例必须与个人存款比例相同,无差异。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退休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有所有权的自住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要建造、翻新、修复现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5.在北京,我、配偶和子女都没有自住房。需要租房的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6.在国外定居的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7、家庭突然变化,使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8.在北京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九、农村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0、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突然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