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内容:
大病:赔偿45种大病。
死亡:赔偿保险金额。
保险免责
1、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或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