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客户通过银行营业场所柜面(包括高柜和低柜)、或经银行理财销售人员推介通过销售专区内其他渠道购买产品,均需进行录音录像。
现在在银行购买理财的话,如果是在家里面或者其他自助渠道购买的话,是不需要进行录音录像的,而如果有银行的客户经理介入销售的话,客户和银行客户经理之间需要进行双录,这个即是监管的要求,也是保护双方利益的必要。
除了国债,存款和实物贵金属以外,银行自有理财及代销产品均需录音录像。
之前也说了,这个即是监管的要求,也是保护双方利益的必要。
一开始出现的双录的情况,很多是在保险的销售之中,因为里面的条款比较多,而且会有很多的争议,避免销售人员片面解释以及保证客户本身是有清楚条款的,所以制定这个录音录像的规定,对双方都有保证。
当时候是根据,保监发〔2017〕54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年6月28日发文)所引申和解释的条文。第二条为主要的原因解释: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所以在根本上就是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和双方的权益。
这是针对保险的情况,那其他的又是如何呢?
银行理财的话,一样是需要进行录音录像的,不仅仅是为了监管要求了,更多的是因为最近出现了很多的银行客户经理飞单的情况出现,销售非自己银行的产品。双录的话,也是保证产品是在银行那边进行备案,能够找得到的。
所以,虽然流程麻烦,但是毕竟是自己的钱,还是需要谨慎操作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