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安福21版为例,平安福自然死亡赔偿如下:
1.被保险人死亡的基本死亡保障,死亡保险金按死亡时主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支付,主保险合同终止。
2、额外死亡赔偿,符合运动标准后,在主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内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达到运动标准后,被保险人在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后死亡,并按约定支付额外的保险金。如果达到18个月内每月至少25天的运动步数不少于1万步,额外保险金额的5%作为死亡金额;达到24个月内每月至少25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万步的标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额外支付死亡金额。
3.如果发生轻微疾病,最高可赔偿6次,70岁前死亡,可支付10%、20%、30%、40%、50%、60%的基本保额。
4.如果你在70岁前死于中等疾病,你可以额外支付20%的死亡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