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保证期满20年的,被保险人保证期满仍安全生存的,可支付120%的保费;保证期为30年的,支付130%的保费;
2.如果被保险人在41岁前死亡,疾病死亡保险金可以赔偿 160 %已缴保费;41岁(含)至61岁(不含)死亡的,可缴纳140%已缴保费; 61岁(含)后死亡的,可支付120%的保费;
3.意外全残或死亡保障:
1.自驾事故全车或死亡保障,基本保险金额可赔0倍;
二、公共交通事故全残或死亡保障,基本保额可赔偿20倍;
三、航空事故全残或死亡保障,基本保额可赔偿20倍;
4、电梯事故全残或死亡保障,基本保险金额可赔偿20倍;
5.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全残或死亡保障,基本保险金额可赔偿20倍。
本产品保险年龄:18-55岁,保险期限:20年,30年,付款时间:10年
保险免责: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或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Jeanasis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