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保障内容如下:
1、重大疾病保障:120种重疾保1次,赔100%保额。可以附加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癌症单独补偿多次,间隔3年。也可以多次补偿重疾,分6组补偿6次,首次免除保费,后续5次补偿100%保额,间隔1年。
2.轻症保障:40种轻症赔偿6次,基本保额每次赔偿20%。
3.中等疾病保障:20种中等疾病不分组补偿一次,每次补偿50%。
4.死亡保障:死亡赔偿保险金额。
5.高成本疾病保障:8种高成本疾病额外赔偿50%。
6.重疾特别保险:可选重疾额外赔偿50%。
免除条款规定的责任: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轻度疾病 高成本特定疾病或重大疾病首次发生,我们不承担支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抵制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故意伤害或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6)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艾滋病 7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9) 遗传疾病,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