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保卡能当银行卡用。
社会保障卡号码采用身份证号码,要求全国唯一、终身不变、规则统一,百姓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公共就业办事时,社保卡可以作为身份凭证。同时,它还是一张银行卡,可以缴纳领取养老金、申领各类保险金。
在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时出示社保卡,都可以进行身份证明;同时,它有信息记录的功能,就业、社保、劳动技能、培训都可以通过社保卡来进行记录;它还是一张银行卡,具有金融支付功能。
社保卡与银行卡的区别:
1、账户功能不同。
银行卡(借记卡)作为金融支付结算介质,本身只有单纯的金融账户,属于单一账户卡种;而社保卡属于复合账户卡种,介质内不仅有金融账户,而且还有社保账户。
最终体现在功能上,银行卡只能办理金融业务,而社保卡除了金融业务外,还有社保登记,养老金领取,缴纳,查询社保信息以及医保报销费用等功能。
2、申领程序不同。
银行卡可以到银行网点直接申办,当场拿卡,激活并可以正常使用;而社保卡需要先到社保机构打印社保信息,再到银行申请,最后由社保机构制卡,一般不能当场拿卡,领卡后需要本人激活后才能正常使用。
扩展资料:
新型社会保障卡使用注意事项
1、新社保卡具有社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密码各自设置,独立使用。
2、参保人员领卡后,必须先到卡面标识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并设置银行金融功能密码。
3、新社保卡“激活”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药店首次使用时,必须修改社保功能初始密码“888888”。初始密码修改后,只能使用新社保卡,老医保卡自动作废。
4、新社保卡在定点医院、药店一经启用,会自动继承原来老医保卡上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新社保卡指向个人医疗帐户和养老等社保个人帐户,老医保卡的指向功能自动失效,社保个人帐户不发生任何变化),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任何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