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健康快乐保险大病保险是和谐健康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产品,限于出生28-65岁的人群。主要保障内容如下:
1.123种严重疾病可赔偿一次。被保险人在61岁(不含)前患有严重疾病的,可赔偿180%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61岁(含)至65岁(不含)患有严重疾病的,可赔偿150%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65岁及以后患有严重疾病的,可赔偿100%的基本保险金额;
2.25种中期疾病,可赔偿两次,每次可赔偿60%的保额,但如果被保险人在61岁(不含)前患有中期疾病,可赔偿15%的基本保额;
3.50种轻度疾病,可赔偿4次,每次可赔偿30%的基本保被保险人61岁(不含)前患轻症的,可赔偿15%的基本保额;
4.恶性肿瘤二次赔偿:如果第一次是非恶性肿瘤,第二次是恶性肿瘤,间隔期为180天,基本保额可赔偿120%;如果第一次是恶性肿瘤,第二次是恶性肿瘤,第三次是恶性肿瘤,间隔期为三年,第二次和第三次基本保额可赔偿120%和150%;
5.11种心脑血管疾病可赔偿120%的基本保险,间隔为180天/年;
6.死亡或全残保险金可在18岁前缴纳,18岁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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