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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数发票怎么开

负数发票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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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数发票的开具直接打开开票软件,选择红字发票管理,开具红字发票即可。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红字发票是不可以随便开具的。仅有产生购货退还、开票不正确、应纳税额服务项目停止等情况但不满足发票作废标准,或是卖货部分退还及产生销售折让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红票怎么开具负数发票红字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方法:方法1:1、首先进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赤字发票申请,点击第一个申请销售人员,然后下一步,填写红色发票资料,印刷申请书(一式两联)盖财务专用印鉴。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在线申请-发票管理类-赤字发票申请表,报告。方法二: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2、将申请书(一式两连)带到税务厅审查,取回发票通知书。1、销售人员向买者提供购买者所在地(区)税务局的发行赤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记载发行的赤字发票的详细信息和发行赤字发票的理由。2、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3、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点击“专用发票填开”——点击“打开的发票上的负数”——输入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跳出所开具的发票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发票”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负数发票怎么开

首先现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处开具申请单,然后到所属税局审批,税务人员根据申请单开出“红字发票通知单”,企业拿到通知单后即可开负数发票。

负数发票的简单介绍:

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帐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

处理办法: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3]9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2、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

3、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但开具负数发票冲账时必须填《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上报税局同意后才可以在金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4、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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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开负数发票

法律分析:对方原票已做帐无法退回的,应根据对方提供的《退货折让证明单》开具负数发票,并交给对方。对方原票退回或税控系统开具错误跨月作废而开具的负数发票,将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装订在一起做帐。对方原票退回或税控系统开具错误跨月作废而开具的负数发票,将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装订在一起做帐。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法: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和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开具所有红字发票都需要先填开《信息表》,目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填写《信息表》,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是不能随意开具的,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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