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外用药三险不赔偿,但车主有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医保外用药。
三险主要可理赔范围:
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合法司机在正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害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承担经济理赔责任。此外,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发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也可以在责任限额之外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三险不理赔范围,如:
1.被保险人或司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有关证据;
二、肇事逃逸;
3.无证驾驶,或者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驾驶证;
4.在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时,毒驾、酒驾或驾驶;
5.不符合驾驶和驾驶证规定的准驾驶车型的机动车;
6.非被保险人许可的司机;
7.超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
8.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9.被保险机动车驾驶证、牌照注销期间发生保险事故;
10.被拘留、没收、没收期间发生保险事故;
11.其他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范围。
医保外用药如何报销?
虽然三险本身不赔偿医保外用药,但三险有附加险,叫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投保三险的车主可以选择附加。因此,如果医疗保险外用药责任保险附加在三方保险中,则意味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第三方受伤并发生医疗保险外用药医疗费用,则可以使用医疗保险外用药责任保险报销。相反,如果没有额外的医疗保险外保险没有附加,第三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医疗保险外用药物医疗费用只能由责任方的车主自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