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是利好还是利空公司发行可转债对股票没有太大影响,不算利好也不算利空,不会影响股票走势,可转债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融资后资金可以作为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认为当前股价被低估了,直接增发股票不划算,所以发行可转债。可转债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性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转换为股票,那么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如果可转债持有人看好公司未来的潜力,那么可以在约定期限内转换为股票。拓展资料: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债通过是利好还是利空发行可转债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实际情况,就历史情况来说可转债的发行大多都属于中性偏利好。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历史情况不代表未来情况,在投资的时候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金融市场上的行为大多是双面的,对股票有其利好的一面,也有利空的一面。股票发行可转债同样如此,有利好也有利空,兑现在股价上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两方面带来的影响。一、发行可转债“利好”并非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可以发行可转债,而是至少要满足以下三点硬性要求: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上述三点其实也比较容易理解,第一点要求换句话来说就是要求公司的业绩持续优良,这是因为可转债具有债券属性,需要支付利息,如果公司业绩不好就会支付不起利息,所以想要申请发行可转债的公司必须是业绩持续优良的公司;第二点要求则是因为许多上市公司为了发展已经有了很多负债,而负债过多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可转债对公司而言同样是一种负债;第三点同样是为了保证发行可转债的公司没有过多的债务。除开上述三点硬性要求外,还有募集到的资金要专款专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向等要求。而实际上公司发行可转债往往都是在有不错的项目的情况下发行的,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在项目的运行上大概率能获得不错的收益,而这也会直接提升公司业绩,对股价的提升来说就是有利的。二、发行可转债“利空”可转债同时具备股性和债性,在可转债发行半年之后其持有者是可以将其转换成为股票的。一方面而可转债转股必然会造成公司总股本的增加,换句话来说就是会对股本进行稀释,当转股的可转债量非常大的时候,会对股价造成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即使投资者不选择转股,那么可转债的债务属性同样存在,对上市公司而言就是一笔巨大的负债。此外,如果投资项目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看见成果的时间长或者是行业开始走下坡路等情况,那么发行可转债极有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形成拖累,影响企业业绩。三、两股力量的拉扯发行可转债是利好还是利空并不能一概而论。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就可以知道,有些公司发行可转债是利好,而有些公司发行可转债就是利空。因为有些公司项目确实好,收益是可以预期的,那么项目运行的好会对增加公司利润,那就是利好;而有些公司项目运行不行,带不来收益,那么肯定就是利空了。此外即使是同一个项目在不同时期也可能会有不同的影响,例如经营黄金的公司发行可转债用于收购金矿,如果在近期黄金走势坚挺,那么发行可转债肯定就是利好;但是如果黄金价格有下跌的趋势,或者干脆就是下跌得比较厉害,那么这个时候发行可转债用于收购金矿肯定就是利空了。公司发行可转债是利好还是利空一、公司发行可转债对于股票来说属于利好消息,因为可转债并不会影响公司的基本面,对于公司来说属于改良的情况。公司发行可转债一般是公司有有比较好的项目但是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所以发行可转债来筹集足够的资金。可转债的转换时间到期之后,投资人可以将自己手中持有的债券转化为公司的股票,这也是可转债的主要特点。二、可转债相对与其他投资的优势:1、可转债由于持有的时候是债券,而债券的收益比较稳定,所以购买可转债的投资人是有最低的收益,即便是股票在下跌也不会收影响;2、可转债持有的收益相对与持有股票时的分红来说是会高一些的,并且债券的利息收益比股票的分红收益更加稳定;3、可转债在清偿的时候,清偿顺序是优先于公司的优先股和普通股的。所以就算公司到了破产清算的时候可转债的风险也相对小于股票。三、可转债是上市公司为了向社会公众融资所发行的一种债券,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是一种利好消息,会刺激股价上涨,因此发行可转债的股票可能会涨,但是,也会出现以下的情况,导致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可转债期间出现下跌的情况:1、主力出货,一些主力会趁发行可转债的消息进行出货操作,即在个股公布发行可转债时,主力在上方派发手中的筹码,等筹码全部派发到散户手中之后,完成出货的目的,则会导致股价下跌。2、市场行情影响,在发行可转债时,市场行情较差,个股受市场行情的影响,则会引起市场上的投资者恐慌,从而抛出手中的筹码,导致股价下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为了向社会公众融资所发行的一种债券,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是一种利好消息,会刺激股价上涨,因此发行可转债的股票可能会涨,但是,也会出现以下的情况,导致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可转债期间出现下跌的情况:1、主力出货一些主力会趁发行可转债的消息进行出货操作,即在个股公布发行可转债时,主力在上方派发手中的筹码,等筹码全部派发到散户手中之后,完成出货的目的,则会导致股价下跌。2、市场行情影响在发行可转债时,市场行情较差,个股受市场行情的影响,则会引起市场上的投资者恐慌,从而抛出手中的筹码,导致股价下跌。拓展资料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