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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分类五大类

税种分类五大类

税种分类五大类答:您好,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我国全部税收划分为1、流转税类,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2、所得税类,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3、财产税类,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4、资源税类;5、行为税类,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共五种类型。一、税种分类目前我国分为五大类有28个税种: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1)增值税;(2);(3)营业税;(4)关税;;(5)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6)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以增值税为例,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现行增值税属于比例税率,根据应税行为一共分为13%、9%、6%三档税率及5%、3%两档征收率。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1);(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以个人所得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1);(2)城市房地产税;(3);(4);(5)车船使用牌照税;(6);(7)契税;(8)耕地占用税;(9)船舶吨税;(10)遗产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是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1);(2);(3)方向调节税;(4);(5)屠宰税;(6)筵席税;(7)证券交易税(未开征); (8)燃油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指对我国境内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投资额征收的一种税。凡在我国境内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均属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税范围。5、资源税类:资源税。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二、税种分类方法1、按征税对象分类征税对象是税法的一个基本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因此,按征税对象的不同来分类,是税种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分类方法。2、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税收按其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这是在分级财政体制下的一种重要的分类方法。通过这种划分,可以使各级财政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和一定范围的税收管理权限,从而有利于调动各级财政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一级财政的任务。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在条件下,税收与商品、劳务或财产的价格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商品和劳务课征的税收既可以包含于价格之中也可以在价格之外。凡税收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称为价内税;凡税收是价格之外的附加额的税收称为价外税。前者,其价格的组成=成本十利润十税金,后者其价格等于成本加利润。税种分类有哪五大类?1、流转税类: 增值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3、资源税类: 资源税、。 4、特定目的税类: 、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 5、财产税类: 、城市房地产税、遗产税(没有立法开征)。行为税类: 、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证券交易税(没有立法开征)、屠宰税、筵席税。 农牧业税类: 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拓展资料:一、按课税对象 1、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 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税种。 2、所得税。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所得税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另外,国家给予了两档优惠税率: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二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3、财产税。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4、行为税。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都属于行为税。 5、资源税。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资源税。

税种分类是对一国(地区)全部税种的分类,它是根据每个税种构成的基本要素和特征,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若干的类别。税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进行分类后,便于对不同类别的税种、税源、税收负担和管理权限等进行历史的比较研究和分析评价,找出相同的规律,以指导具体的税收征管工作,因此,它是研究税制结构的方法之一。

我国与当代世界各国一样,实行由多税种组成的复合税制。我国现行的税种比较多,名称各异,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多种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征税对象不仅决定着税种的性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税种的名称。因此,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是最常见的一种税种分类方法。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可将全部税种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等。

(1)流转税类。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流转额具体包括两种:一是商品流转额,它是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二是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者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由此可见,流转税类所指的征税对象非常广泛,涉及的税种也很多。但流转税类都具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即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而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属于这类税种。

(2)所得税类。它是以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便于调节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能使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很好地结合起来。科学合理的收益税类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和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所得税类的特点是:征税对象不是一般收入,而是总收入减除各种成本费用及其他允许扣除项目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征税数额受成本、费用、利润高低的影响较大。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属于这一类。

(3)财产税类。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对财产的征税.更多地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有利于公平税负和缓解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有利于发展生产,限制消费和合理利用资源。这类税种的特点是:税收负担与财产价值、数量关系密切,能体现量能负担、调节财富、合理分配的原则。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这一类。

(4)资源税类。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种。资源税类,征收阻力小,并且资源税类的税源比较广泛,因而合理开征资源税,既有利于财政收人的稳定增长,也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家的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这类税收的特点是:税负高低与资源级差收益水平关系密切,征税范围的选择也比较灵活。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这一类。

(5)行为税类。

行为税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开征行为税类的主要目的在于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这类税种的特点是: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并有着较强的时效性,有的还具有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都属于这一类。

2.按征收管理体系分类。

我国的税种按照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工商税、关税和农业税三大类:

(1)工商税类。

工商税收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工商税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税种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工商税的征收范围较广,既涉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也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领域,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超过90%以上,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最主要的工具。

(2)关税类。

关税类的税种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种的总称,主要是指进出口关税,以及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1986年以前,船舶吨税列入国家预算中的“关税”收入科目,所征税款全都上交中央金库。 1986年6月,国务院决定将船舶吨税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仍由海关代征。目前,船舶吨税收入已纳入中央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海上干线公用航标的维护和建设。因此,国家预算内资金不反映这笔收入)。关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

(3)农业税类。

农业税在1995年12月31日以前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从1996年1月1日起,原由财政部管理的农业税征收管理职能划归国家税务总局。但省以下有关农业税征管工作的归属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农业税是指参与农业收入分配和调节农业生产的各税种的总称。主要是指农(牧)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现已取消)、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农业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虽然不大,但其政策性较强。

3、按税收收入的支配权限分类,全部税种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

中央税指由中央立法、收入划归中央并由中央管理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的关税、消费税等税种。

(2)地方税。

地方税是指由中央统一立法或授权立法、收入划归地方,并由地方负责管理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

(3)共享税。

如果某一种税收收入支配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或按法定方式分享,便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我国共享税由中央立法、管理,如现行的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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