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安盛御享颐生重疾保险保障条款如下:
1.40种轻症,最多可赔偿3次,基本保额每次赔偿30%;
2.30种中等疾病,最多可赔偿3次,基本保额每次赔偿60%;
3.110种严重疾病最多可赔偿三次,基本保险金额每次赔偿100%,相邻两种严重疾病的诊断日期不得少于365天(含);
4.被保险人免除轻、中、重疾责任;
5.特定肿瘤切除术最多可赔偿三次,基本保额每次赔偿10%;
6.特定心脑血管疾病的二次保险金可支付100%的基本保险金;
7.儿童特定疾病保险金可支付100%基本保险金;
8.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岁前死亡的,可以支付保费;被保险人在18岁后死亡的,可以支付较大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
9.可选恶性肿瘤二次支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可支付100%。
工行安盛御享颐生重疾保险免责条款如下:
1.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和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艾滋病;
10.遗传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