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社会保障的主要赔偿有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医疗费用和检查费用,应当符合工伤诊疗目录和工伤药品用药目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第二个部分是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照受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来进行支付。
3.如果只是轻微的工伤,没有残疾等级,除了没有残疾赔偿金。其他,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院食品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按常支付。
4.工伤职工残疾被认定为7-10级残疾:
(一)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13-7个月;
(2)劳动和就业合同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和就业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