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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终身2012版条款重疾怎么赔付的?

康宁终身2012版条款重疾怎么赔付的

2012年康宁终身条款重疾赔付规则如下: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最终恢复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第一次明确诊断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合同终止;合同生效或最终恢复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第一次明确诊断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可按基本保险金额支付,但被保险人已收到公司应支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被保险人已领取或者保险公司应支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的余额进行索赔,事故不受等待期限的限制。

2012年康宁有40种严重疾病,其中25种是2007年版严重疾病定义规则中明确的必要严重疾病,其余15种是保险公司自身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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