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年龄:0-60岁
等待期:90天
付款期限:5-30年
生存保险金:第五保险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为每年6%
满期生存金:基本保额的两倍
保单红利:累计生息,抵销保险费,购买缴清增额保险
严重疾病:80种疾病赔偿1次
死亡:支付保费/现金价值。
保险免责:
1.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和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或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