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基金:从第三个保单周年开始,60岁前每年支付基本保额的18%;60岁起,基本保额每年支付20%。
2.特殊生存金:缴费期满后,按(年缴保费)计算×交费年期×2%)给付。
3.祝福金:60岁时,基本保险金额的50%(57岁以后投保,不投保)。
4.死亡保险金:18岁前死亡,无息返还保费;18岁及以后,第一年死亡保费120%,次年及以后死亡保费105%。
5.分红:分红不低于当年所有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附加聚财宝账户促进预期年化预期收入快速增长。
保险免责:
1.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和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或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