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e生保不能理赔的情况有:
1.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
2.投保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
3.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自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4.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抵制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造成的医疗费用;
5.被保险人因斗殴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6.被保险人醉酒受伤造成的医疗费用;
7.被保险人主动吸毒或注射毒品;
8.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造成的医疗费用;
9.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造成的医疗费用;
10.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暴乱或武装叛乱造成的医疗费用;
11.治疗精神和行为障碍;
12.各种医疗咨询和健康预测;
13.各类医疗鉴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
14.遗传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除保险约定的特定疾病外;
15.既往症和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疾病;
1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有艾滋病期间的疾病,但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除外;
17.被保险人感染苍白(梅毒)螺旋体,淋病奈瑟菌HPV 乳头瘤病毒产生的医疗费用;
18.体检、疗养、视力矫正、斜视矫正、非意外整形、各种美容整形项目造成的医疗费用;
19.治疗和去除上肢肘关节远端和面部静脉曲张、蜘蛛脉和疤痕疙瘩以外的其他疤痕;
20.治疗或手术纹身去除、皮肤变色;
21.激光美容、除皱、除眼袋、双眼皮、斑秃、白发、秃发、脱发、植发、脱毛、隆鼻、隆胸及各种矫形生理缺陷的手术检查治疗项目;
22.各种健美治疗项目;
23.上述原因引起的不孕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流产、堕胎、节育、产前产后检查及并发症;
24.包皮环切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25.牙科、口腔科治疗或保健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26. 被保险人参加高危运动造成的医疗费用;
27.冒名住院、被保险人未到达医院、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患者应当出院而拒绝出院的医疗费用;
28.被保险人接受实验性治疗(即没有经过科学或医学认可的医疗)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29.未经医生处方购买的任何治疗或药品;
30.虽然有医生的处方或建议,但药品、医疗器械或医疗耗材不是从医生执业的医院购买的;
31.虽然有医生建议,但医院不进行相关治疗和检查,或相关费用不由医院收取;
32.未经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未经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品;
33.医院康复科、康复中心等以康复治疗为主要功能的科室产生的相关费用;
34.涉及中草药及各种酿酒制剂的药品费用;
35.虽然有医生处方,但药品费用超过30天;
36.所有基因疗法和细胞免疫疗法的医疗费用;
37.购买、安装和更换除心脏瓣膜、人工晶体和人工关节外的其他人工器官;
38.被保险人用于购买、租赁和更换各种矫正和保护医疗器械、各种康复治疗医疗器械、假体、义肢、轮椅、自用按摩和保健,以及所有非一次性医疗器械和非处方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