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中心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本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进行信息查询和咨询。
3、上网查询
登录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障查询网(www.12333sb.),点击“个人社会保障信息查询”窗口,输入身份证和密码查询。
积分说明:
1、在居住证积分方法中,基本指标和加分指标均涉及社会保障支付。根据基本指标,本办法规定,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按照国家、市有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年3分;
2、这里指的是“累计”的概念,即累计支付每1年(12个月)累计3分。但需要注意的是,本办法规定,持证人因不正常缴纳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职工社会保险支付单位和签订劳动、雇佣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市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