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推广排行榜是靠银子多少来排名先后的,因此绝对不靠谱,属于坑蒙拐骗欺诈行为,这样商业行为在国外早应该查封倒闭了。但是我们国家正在探索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先例,没有明确司法条文来界定此事,本着治病救人原则,给百度重新整改组合的机会,结果如何,拭目以待。因此,美股市百度股票大受影响。
中国网财经5月3日讯 受“魏则西事件”影响,百度公司股票周二早盘继续走低。截至发稿时,百度报17349美元,跌303%。
而昨日百度以18533美元价格开盘,盘初下挫逾7%,截至收盘,较前一交易日下降1539美元至17891美元,降幅达792%。市值一夜缩水约5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49亿元。
据相关媒体报道,百度2014年的总营收中,医疗相关广告约占15%-25%,其中30%-50%来自民营医院。而百度对医疗行业广告的收费标准比非医疗行业高出近10倍。有评论认为,由于巨额广告投入,民营医院会从提高药价、检查费用及治疗费用方面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魏则西是谁啊?跟百度啥关系
1、关于责任范围和因果关系
本案患者最终在细胞免疫治疗过程或结束后死亡,法律上的损失包括生命丧失及在治疗过程中花费的医疗费及交通费等相关经济损失,因此法律责任讨论的内容包括谁应当对患者的死亡及相关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文只讨论民事上的赔偿责任,不讨论行政处罚责任。
关于患者的生命丧失,正如前文所述,本案符合“死马当活马医”,也就是患者在就医时已经处于现代医学的无医可救状态,所以考察相关行为人是否应当对患者的生命丧失承担法律责任,核心在于考察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细胞免疫疗法是否增加了患者在特定时间死亡的概率或减少了患者的生存机会。根据现有医学知识,患方恐怕无法证明细胞免疫治疗增加了患者的死亡概率或减少了患者的生存机会,故证明二者存在因果关系的机会相当渺茫,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概率渺茫。
但是对于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花费的超过20万元的包括医疗费在内的经济损失,则另当别论了。因为显而易见,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患者实施的细胞免疫疗法既违反伦理规范,也违反法律、规章规定,更涉嫌欺诈,存在过失也符合违约,故经济损失应当赔偿。至于是否还应当给予惩罚性赔偿,就我个人意见,法律应当支持。鉴于医疗领域在多数省份尚难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建议国家应当统一立法,支持对医疗欺诈实施惩罚性赔偿。不予惩罚性赔偿,不足以遏制医疗乱象,不足以保护患者利益。
2、关于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讨论三个问题,1、承包武警医院肿瘤治疗中心的莆田系某公司是否能够成为被告,并承担实体法上的责任?2、百度公司能够成为被告,并承担实体法上的责任?3、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
第一个问题,承包单位能否成为被告,并承担实体法上的责任?
对公立医院的科室承包,卫生部自2004年起多次发文,严禁公立医院将科室单独承包给个人或单位,但对于军队和武警医院,我没有看到公开的、完整的禁止性文件,但是即便有此类文件,其法律效力的层次也是极低的。因为涉及到一项民事行为的有效性,应当由法律作出规定,法院也很难凭借部门的一纸通知而判定一项民事行为是否有效。再说,我认为,科室承包是否违法,不影响本案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从根本上说,从世界范围来看,大多数医疗机构只是医生、医生集团的执业平台,医生、医生集团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合同关系,医疗机构的义务在于判断与其合作的医生、医疗机构以及开展的诊疗项目是否具备相应法律资质。因此,根据民法“法无禁止则自由”的原则,从法律上姑且承认莆田系医疗公司承包军队或武警医院的行为是合法的。在此基础上,继续讨论承包公司能否成为被告?我认为应当区分两种情形。
1)如果武警医院对外明示该科室已被承包,且医疗费的收入及支出系独立核算,则该承包单位实际上对外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应当直接成为民事被告,独立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不过此种这种情形,我至今没有遇到过。
2)如果武警医院对外并未明示该科室已被承包,且该科室的运营收入系医院统一核算,然后与承包公司按比例分享利益、承担风险,因患者在诉前无法知道该科室已被承包的事实,只能以武警医院为被告。如果诉讼过程中,医院亦不披露科室被承包的事实,则实体法的上责任也只能由医院承担,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后,再根据承担合同向承包公司追偿。假如诉讼过程中医院披露承包事实,则可追加承包公司为共同被告,然而根据庭审查明的过失大小与关系,在实体法上或承担连带责任或承担按份责任。
第二个问题,百度公司能否成为被告,并承担实体法上的责任?
百度公司能够成为被告,关键看它的行为是否符合《广告法》第38条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竞价排名属于广告吗?
关于这个问题,百度法律顾问、律师、法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已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论证,争论10数年却没有结论。讨论这个问题,离不开《广告法》第二条对“广告”的定义: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自己所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竞价排名有两个过程,第一步在百度系统内部通过关键词进行竞价,这一步对外不公开,不涉及介绍商品或服务;第二步是将竞价获得的带有关键词的文字或内容在百度首页上进行排名。如果说竞价过程不涉及不是广告,那么排名的结果显然是在百度这一公众平台向用户展示自己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且这个排名不是搜索引擎的自然算法排名,而是经收费后的按出价高低的、有目的的排名。这个排名结果不是广告么?说不是广告,显然理由不充分。
百度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发布么?
这涉及对显示在百度首页的竞价内容的判断了,通常这部分内容不到20字,用户在注意到这个搜索界面的20余字后再进入相关网站。百度作为搜索引擎,无法对显示在广告主网站上的所有广告内容进行审核,比如莆田系医疗公司在武警医院网站上展示的所有关于细胞免疫疗法的广告内容,百度显然无法知晓,也无法明知或应知。但是对于显示在搜索界面的20字介绍,百度是否明知或应知呢?
我认为,百度作为专业引擎公司,对医疗网站的搜索展示采用了竞价排名的收费模式,且这个收费是百度的主要收入来源,理应对搜索结果的20字余字左右的内容尽到审核义务。这个审核义务主要来自广告法第38条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既然广告发布者对明知、应知广告虚假而发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法律前提是广告发布者对广告是否虚假承担审核义务。此处虚假,包括应当提供广告的证明文件而未提供,应当提供真实文件而提供了虚假文件等。
从本文第一部分“死马当活马医的医学伦理”的论述中,我们已经知道莆田系医疗公司在关于细胞免疫治疗滑膜肉瘤的广告中已经涉嫌虚假。另外广告法第14条亦规定药品或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等,现在我无法知道的患者搜索到百度首页20余字介绍中是否包括了上述虚假内容,如果包括,则百度涉嫌《广告法》第38条的规定的“明知或就应知广告虚假而发布”,应当与医院或承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对广告法第16条的审核义务主要在卫生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不在百度公司。
最后,我需要强调的是,对于药品、医疗器械,疾病的诊疗方法等医疗广告,国家应当立法禁止竞价排名。因为药品、医疗器械、诊疗方法等涉及生命健康,需要广泛的临床研究,需要专业团体的判断,需要国家卫生部门的审核,不应当经由竞价排名这种商业模式予以介绍或推广。
第三个问题,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
关于第三类医疗技术的监管。自2015年6月29日卫计委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起,除列入负面清单的禁止类医疗技术外,国家对第三类医疗技术主要采事后监管制度。按照这一监管制度,卫计委的职责包括主要包括两项,一是临床研究阶段的监管;二是临床应用后即上市后的监管。监管方法包括主动监管和举报后的监管。举报后的及时监管应当是主要监管方法。由于是事后监管,其处罚和赔偿应当严于事前监管,包括巨额的民事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的行政罚款和刑事罚金。只有严厉的赔偿和处罚措施,行为人才惮于法律,事后监管才能落到实处。否则对通常可带来巨额利润的第三类医疗技术,事后监管带来的必定是更加猖獗的滥用。然而,目前卫计生制定了事后监管,国家法律层面却未建立相应的民事惩罚性赔偿制度。
可是纵观“滑膜肉瘤”细胞免疫疗法的全部事实经过,卫计委的监管几乎完全是空白的。导致失监管的原因之一是,部队医院不在卫计委的监管范围。由于失监管,本应由国家卫计委组织实施的细胞免疫疗法临床研究,竟然被不法医疗公司和医疗机构直接拿来作临床应用。而在众多医生的不停举报下,卫计委竟然无动于衷,无能为力。
关于广告发布的监管。根据《广告法》第46条和第48条的规定,医疗广告的监管包括两个环节, 一是发布前由卫生行政机关进行广告审查,审查内容即《广告法》第15-17条的规定,如第16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对医疗广告发布后的监管,法律依据是广告法是第49条。可是本案对于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国家有关机关都未有结论,也就谈不上任何监管了。
如何评价百度针对魏则西事件的内部发文《砥砺风雨坚守使命》
年仅21岁的大学生魏则西,因身患滑膜肉瘤,于4月12日去世。据报道,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魏则西辗转多家医院,病情不见好转,后通过百度搜索找到北京某大医院,在花光东凑西借的20多万元后,仍无济于事。离世前,魏则西曾在网上发文质疑北京这家医院及相关医生存在欺骗行为;一直以来因医学信息竞价排名而引发争议的百度搜索也被指误导患者。
百度竞价魏则西事件是谁在背后炒作?它又动了谁的奶酪
和每一个普通人一样,我们为年轻的生命难过,因此我们在了解情况后的第一时间就致电了则西的父母,这里有一个需要郑重澄清的事实,源自一篇媒体报道——5月1日22点某网站所谓的独家授权报道里,声称采访了魏则西的父母,“事实上,百度从未与他们联系过”。
幸而我们打电话的小风同学留下了通话记录,这段通话发生在4月28日13:26分,时长为13分53秒,手机尾号为8723。在电话沟通中,小风慰问了魏父,在电话中魏父也讲述了则西治病的艰辛过程,以及其儿子对生命的热爱与坚韧。
为了不让逝者家属重复悲伤,小风没有公开更多通话信息,然而却被指责“魏父说百度没打过电话,百度在撒谎!”这让堂堂七尺男儿的他辗转反侧——本是替公司表达真诚的慰问,却使公司成了被怀疑的对象,这份委屈让人震惊且愤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欢迎各方指正,但是也绝对不允许扭曲事实!
这三天里,我们还在积极申请、配合国家的监督管理。
北京武警二院,全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这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同时是北京市首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这家资质齐全、公立三甲的医院此前也曾被央视多次正面报道。但如媒体调查爆出,他们的这一科室却被发现承包给了“莆田系”。
2015年初,百度就曾加大整治力度并下线违规医院,引发民营医院群体“莆田系”的强烈反弹和联合抵制。为此百度发布声明称打击虚假医疗的决心不会变,高门槛、严审核是百度推广长期持续的机制,“我们不会因为‘问题医院’的抱团抵制而放宽要求,更不会与任何一家不合资质要求的的医疗机构进行合作。”
5月1日,一篇微信文章刷爆朋友圈,文中称,大学生魏则西在2年前体检出滑膜肉瘤晚期,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花费将近20万元医药费后,仍不治身亡。魏则西之死,对于细胞免疫治疗行业来说意味着什么?百度又将在此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对此,记者进行调查,并获得了百度方面的全面回应。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魏则西之死,让很多网友将矛头指向百度公司,认为其审核推广信息不严,才最终导致夸大治疗效果的医疗广告信息扩散。
昨日(5月2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了百度公司公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在知道魏则西去世的消息后,公司专门有同事给魏则西父亲打电话慰问沟通,通话过程大约在13分钟左右。百度公司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撒谎。
“与魏父打过电话,有录音”
百度公司公关部一位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百度公司此前发表官方声明称联系了魏则西父亲,此事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撒谎。在得知魏则西过世之后,百度一位同事联系上了魏则西的父亲,主要是慰问,也想要安抚以及沟通,看否为他们做一些事情。据负责人称,魏则西的父亲并没有抗拒,也主动说了和魏则西治病相关的事情。通话时长约为13分钟,最后魏则西的父亲表示有点累需要休息,通话才结束。
这位负责人表示,和魏则西家人沟通是真实存在的,也有通联记录和内容记录,但目前不会对外公布录音。主要是考虑到这段对话中还涉及到第三方,内容可能对第三方有损害。
“相关推广已下线”
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在百度上做的有关“生物免疫法”的推广,通过百度搜索已无法查到。百度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百度公司的确已经将相关推广内容下线。虽然事情真相如何还需等待相关权威部门的调查结果,但在当下,下线也是考虑到不要让网友存在损失。
该负责人介绍,百度推广过程中,包括医疗类、航天类等类别,百度的前置审查都会很严格。以这次事件中涉及到的医院为例,前置审查中,会要求必须有合法经营资质,会要求提供国家行业内相关资质。比如,要有卫生主管部门的认可,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地点是否和登记地点符合,有没有存在冒充的情况。百度是和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签订的推广合同,并没有和其他公司签订。审查时,医院的手续资料也是真实齐全的,而且本身也是国家三甲医院。在资质审核中,没有发现医院的资质存在问题。
“百度公司并不是卫生管理部门,对于医院内部管理问题,是无法做到监督的,只有尽可能更新其最新资料。”
而在“魏则西事件”发酵之后,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的ICP备案被发现是个人,域名注册信息被发现是一家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则被认为有莆田系背景。那么为什么百度没有对医院的网络运营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百度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回应称,很多传统行业其实并不具备独立的网页运营能力,因此外包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作为百度公司来说,他们主要是审核医院主体的资质是否真实有效,是不是冒充行为。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提供的资质审查是真实有效的,他们也找过相关部门查验过。
“希望调查医院是否失当”
“我们也希望此事能够水落石出。”百度公司公关部这位负责人介绍,事情发生后,他们已经提交了审查申请函给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的主管部门,请求上级部门对魏则西的整个治疗过程进行调查,毕竟权威监管机构的结论会更客观,也会比传言更能接近事情本来面目。对于这件事情,百度并没有撇清责任。不过,监管部门收到申请函,也需要时间来答复。
该负责人称,他们希望通过调查,来还原医院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如果确实存在不当行为,那么百度也会支持魏则西的家属维权,也愿意提供相应的帮助。过程检查清楚,问题找到了,才知道如何去改进。
在此之前,百度曾开展过“百度网友权益保障计划”,如果通过百度推广链接点击相关网站被骗,可以向百度申请先行赔付。那么“魏则西事件”是否符合索赔的要求?该负责人表示,因为这件事情还处于调查过程中,如果权威部门调查结果表明医院的确存在诱导医疗等情况,魏则西的家人是可以申请的。
“曾下线广告遭莆田系闹事”
此前,百度副总裁王湛被曝出已因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被开除,这被外界解读为是因为与“魏则西事件”有直接关系。为此,百度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没有信息表明二者有直接关系。
“魏则西事件”让广受争议的竞价排名体系再次被口诛笔伐,认为鱼龙混杂的医疗广告,正是造成此次悲剧的因素之一。
百度公关部的这名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医疗广告收紧之后,百度也下线了一大批存在问题的信息。甚至有个别莆田系医院的人到百度公司来围堵闹事,还有员工被威胁过。百度公司能做的,就是不和这些存在问题的公司来往,永远不让其在百度做推广。
该负责人还说,竞价排名体系,其实一直是基础的互联网广告展示原则,算是一种广泛的业界模式。以前,的确给钱就可以上广告。但从2009年开始,百度推广升级后,做企业推广要考虑的因素会很多,价格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这和商户的信誉、评价、合作时间以及提供的推广内容和网民搜索相关度是否一致,这种展示相对智能,考虑因素多维,绝对不是完全以钱去衡量。搜索内容如果和展示内容没有关系,也不会展示。如果公司实力强大,可以优先展示。相反,如果公司注册时间不久,就不可能优先。但目前百度没有披露搜索算法,是担心披露后会有人想尽办法明明达不到要求却做一套达到标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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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