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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n发行是券商还是银行

ppn发行是券商还是银行

ppn发行是券商的。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简单地说,PPN就是一种银行间市场的私募债,国内一般是商业银行有承销PPN的业务资格,投行里只要少数几个大型证券公司才有资格。发行主体上有差别,交易所市场私募债的发行主体向中 小企业倾斜,而银行间市场私募债发行主体规模较大。券商在寻找项目的能力上不及银行,银行的贷款客户天然就是发债潜在客户,很多时候券商还要和银行合作找项目。广义上来说,私募债是包括了银行间ppn的,但通常我们说私募债就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

而且,因为PPN是银行间交易市场的标准化产品之一,也是资产证券化产品典型代表。且为注册备案制度,因此门槛虽然比企业债、中票、短融略微低一点点(没什么太大审批门槛,但是券商这关很难过),承销券商一般会联合几家大行包销。因此融资效果非常好,门槛也就非常高。私募债,即非公布定向发行,不同于公募在公布市场进行交易,只能在最初的投资者间进行转让,且私募债的流通环节都是通过协议转让。公司发行公募受发债规模上限为企业净资产40%的规定限制,而私募票据非公布发行的特点则可突破这一限制;另外,私募票据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公布发行更为简洁,其无需定期披露财务报表。

最后,ppn即银行间市场ppn(银行间私募债PPN),即“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指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

ppn是公司债还是企业债

PPN,全称是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名称中,有“非公开”、“定向”字眼的,就是私募发行。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对应着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意思相同。PPN,就是一种私募债券,它为处于成长中的企业提供一种便利的融资方式。PPN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式相同。

一、PPN有几个明显的特点,其实也是私募产品共性的特点

1、第一,融资成本相对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这些公募产品较高。很简单的原因,融资成本一般和企业资质、债券期限和流动性相关。发行PPN的企业资质一般都较弱,再者它是私募发行,交易对手范围有限,只能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流通,如果一手投资人临时流动性紧张,想转让出去,都要花费一些时间找下家。因此要求发行人对流动性风险进行一定的溢价补充,就要从票面利率上得到体现。

2、第二,私募发行的产品灵活性很高,期限、融资成本、资金用途,一般都由发行人和投资者协商确定,根据双方特定需求灵活定制个性化的产品。

3、第三,当企业决定要发行PPN了,主承销商就要边做材料边找投资意向人了。在项目前期就开始与投资意向人进行充分地交流沟通,有利于成功发行。

4、第四,一般不会做信用评级。很简单,做出来的评级也不一定好看,还不如不做。

5、第五,信息披露要求灵活。就是不需要进行公开披露,所以你在上海清算所的官网是看不到定向工具的发行材料的。定向工具发行人的全部信息仅在定向投资者间披露,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由发行人与定向投资者协商确定

私募与风投的区别是什么

ppn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所以,ppn可以认为是企业债,不是公司债,发行后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

公司债一般是公司发行债券,在发行时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再有就是公司债的发行主体必须为股份制公司。公司债包括上市公司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小企业私募债。监管机构是证监会。

ppn在发行时具有一定的优点,比如简化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定向融资工具只需向定向投资人披露信息;发行规模可突破“40%”限制;非公开发行方案灵活等,这里信息披露方式可协商约定,减轻发行人的负担。

融资工具是指在融资过程中产生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工具主要有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与非分离、股权融资、项目融资、权证等。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私募与风投的区别是什么

上面说的都很专业。刚好我也是做投资的。用土话说一下。方便楼主理解。

私募:

去上海的时候,我见过几个私募,他们的运作方式大概是这样。假设自己有2000万,于是就去找大的闲置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找到8000万。这样就凑上了一个1亿的资金。然后成立一个投资公司。各个投资人在这个公司占有各自的比例。然后去投资好的专案,包括投资工厂,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网际网路公司等等。投资之后有分红,盈利。当然了。更多的私募赚钱并不是指望所投资的企业分红的。经常是投资一个企业之后,再把这个企业搞上市。比方说开始投资2000万进去。上市就不一样了。这2000万原始股票市值一下子就变成了2亿。就赚钱了哦。

上面说的是私募股权投资

还有一种说的是私募基金,就是把老白姓的钱搞过来,成立一个基金,去投资股票。类似于一般的基金的公司。这类公司目前也不少。

风投,通常是巨大的资金。成立的专业的投资公司,风险投资,这个风投有国际的,也有国内的。但是一般都是某个大机构拿出一大笔钱去投资某个有前景的企业。跟私募股权投资做的事情差不多少。区别就在于私募股权投资更多是民间形势来操作。

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并没有明确的合法身份。这也是很多私募都以专案公司的形式存在。不太符合国际上标准私募的募集形势。

说起来比较复杂。简单说几句。如果哪里不懂。咱们再探讨。

私募和风投的区别谁知道私募(PrivateEqui

不搭边

私幕是证券市场上的资金体量大的个人资金,风投是给别人所做的专案投资的。

私募和风投的区别 比喻

通俗说私募就是几个人商量著觉得你的能力和行业好,能挣钱,大家一起凑钱借给你做生意,到时候是要还本金和利息的。

风投就是别人看中你的能力和行业,入股给你,阶段性或者长期当你的股东,到时候分红或者卖股权挣钱。

简单说就这样,里面道道也还挺多的。

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的区别是什么?

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起源于风险投资,在发展早期主要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扩张融资为主,因此风险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同义词。从1980年代开始,大型并购基金的风行使得私募股权基金有了新的含义,二者主要区别在投资领域上。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范围限于以高新技术为主的中小公司的初创期和扩张期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物件主要是那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这是其与风险投资基金最大的区别。

什么叫私募?黑私募和阳光私募的区别是什么?

1 什么是私募基金

中私网所研究的私募基金,均是指阳光私募基金。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由银行托管,并定期公示业绩和运作报告的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产品。

私募基金的安全性

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相同,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由交易券商托管,投资指令由投资顾问及私募管理人完成,通过这样的结构可以充分保证阳光私募基金的资金和证券的安全。 3 私募基金的特点

1) 收取20%超额业绩费。当私募基金产生盈利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会提取其中的20%作为回报。但该超额业绩费只有在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以提取。

) 追求绝对正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费很少,主要依靠超额业绩费。只有投资者赚到钱,私募才能赚到超额业绩费。所以私募基金需要追求绝对的正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相对严格。

3) 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在0-100%之间,可以称之为“全天候”的产品,可以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4) 购买门槛较高:阳光私募基金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

5) 私募基金操作灵活:目前阳光私募基金规模通常在几千万至1个亿。相对于公募,总金额比较小,操作更灵活。同时,在需要时,私募可以集中持仓一两个行业,及5、6只股票。

6) 一般有6-12月封闭期:阳光私募基金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客户在封闭期中赎回受到限制。封闭期后后一般每月公布一次净值并开放申赎

摘抄中国私募网,具体的网上有很多介绍。

阳光私募公司是国内对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基金产品的私募公司的俗称。由于《基金法》正在修订之中,目前国内所有的私募公司的法律主体身份尚未明晰。由于信托产品受银监会监管,因此相对而言,只有资产管理规模到一定数额且管理制度,风控措施规范的私募公司才会有资格发行信托产品。

中国的私募性质的公司数量极为庞大,除了阳光私募之外,也有部分资产规模不够或经营理念的问题,没有发行信托产品,只选择专户理财,其资金募集物件一般是熟人圈,由于其投资细节不公开批露,所以无法做出第三方的客观评估。我们权且称之为灰私募。

基于国情,在国内靠自律是极难成就一个行业的,不能说微型私募或工作室就不是正直而优秀的,但由于不受监管,此类公司无法评估,其违约成本比阳光私募低太多。因此,走上受监管之路是其做大或做强的唯一选择,这是国情决定的。

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与风险投资

基金是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根据投资物件不同可以区分为股权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者其他权益;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上市企业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债券、货币等)。根据基金是否可以赎回可将基金划分为开放型基金和封闭型基金。根据募集方式和物件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是受 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发行的有利之处:(1)以众多投资者为发行物件,(2)筹集潜力大,(3)投资者范围大(不特定物件的投资者),(4)可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如封闭式),(5)资讯披露公开透明。

私募基金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指不是面向所有的投资者,而是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一般以投资意向书(非公开的招股说明书)等形式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的现状、组织形态和监管

1私募基金的现状

全球私募基金的数量和规模每年都以20% 的速度增长,目前总量已经超过10万亿美元。在美国的法律中,未对私募作明确定义,只是在《投资公司法》中,根据相关条款,将其界定为“可以豁免登记的基金”。这类基金主要有: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投资者俱乐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一些结构性投资工具,最主要的形式是风险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不大,多在1-10亿美元,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KKR新筹集了一个161亿美元的基金,凯雷新筹集了一个150-200亿美元的基金,贝恩资本、APAX、银湖、THL 等新筹划的基金,至少是其以往基金规模的两倍。Sarbanes-Oxley 法案的颁布,大大拓宽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范围。在英国,私募基金主要指那些未受监管的集合投资计划,并明确不向英国的普通公众发行。其资金来源广泛,包括个人投资者、基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英国的私募占整个欧洲市场总数的40%,规模仅次于美国。日本明确禁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对于非主要投资于证券的集合投资基金,特别是风险投资基金,日本法律并未予以禁止。

我国私募基金历经20 年的发展,已成为证券市场不可忽视的力量,目前总规模接近1 万亿元人民币。我国有已经公开化、以信托方式出现的私募基金,有以委托理财等不明朗形式存在的私募基金,还有一些借私募之名非法集资的“假私募”。2006 年8 月27 日,全国人大通过《合伙企业法》, 使以公司制组织的私募基金在我国已经没有法律障碍。

组织形态

国际私募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式、契约式和有限合伙制等。公司式私募属于股份制投资公司,由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组成,设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投资者购买基金股份,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参与权、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等。美国早期的私募,一般都以公司型为主,巴菲特的伯克夏哈撒韦公司即属此类。公司式私募基金的最大缺点,在于双重征税,既要缴纳各种公司税费,也要缴纳分红个人所得税。契约式私募,也称为信托式私募,是一种代理投资制度,根据某种信托契约关系建立,其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来募集资金,反映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投资人之间的信托关系。相对于公司型私募,契约式私募基金可以避免双重征税。该类基金在日本、英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比较盛行。合伙公司尤其是有限合伙公司型私募,已逐步成为美国私募基金的主流。有限合伙制私募的发起人通常为基金管理人,其作为一般合伙人,负责基金的运作,并对合伙基金负无限责任;所有的投资者都是有限合伙人,只对出资部分承担责任。根据美国的法律,这类私募可以同时享有有限责任制(只对有限合伙人)和合伙人制的税收优惠。由于基金管理人承担无限责任,就对管理合伙人构成了强责任约束,使之真正对运作履行诚信义务,包括限制公司向外举债等。在美国的私募实践中,这种方式取得了极大成功,其他国家也开始仿效。在日本,这种方式被称为投资事业组合。由于英国对合伙基金不征收公司税,且有限合伙基金的组建与运作相对简单,英国的私募基金多采用这种方式。

3私募监管

美国对私募的规范也没有专门的法律。美国的《投资公司法》涵盖了各种公众集合投资方式,对其提出了许多规范性要求(如资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通常根据《投资公司法》的豁免条款设立,筹资物件便限定于非公众的合格投资者。不过,美国的证券法对私募的投资者,作了严格的规定,如个人投资者的年收入至少要在20万美元以上,或者包括配偶在内的收入高于30万美元,同时要拥有500万美元以上的资产;而机构投资者的门槛是净资产要在100万美元以上。除此之外,私募通常还会根据《证券法》和《投资顾问法》的豁免条款来规避监管。因此,私募基金很大程度上游离于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美国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主要是对投资者的规范,包括对投资者人数及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对私募基金的发行与广告,也有专门的规定。养老金法案(ERISA)确立了“谨慎投资者原则”,多数私募都接受养老金的投资,也受该法案管辖。为合理规避监管,不少私募基金将ERISA 监管的投资者单列为一类,为之设定专门投资结构。美国《银行控股公司法》,则将银行控股公司对单一私募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在25%以下(可行使投票权的份额须低于5%)。英国私募的监管,以行业自律为主,法律监管为辅。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私募可以一种不受监管的集合投资形式成立,但必须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而后者是接受英国金融服务局监管的。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获批,才能从事私募的管理业务。金融服务局的监管手册设定了3方面的标准,对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规范。第一涉及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和高阶经理,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第二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其管理的基金中,投入高于一定数额的自有资本。第三则涉及反洗钱法案、商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总体上,其监管也主要体现为投资者资格,以及传播、广告方式。各国对私募的监管总体较为宽松,私募基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规避 监管,充分发挥其运作灵活、激励机制充分、投资策略独到等特色。私募主要投资市场上的新兴产业,比如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较小,风险较大,和公募基金主要投资于成熟市场相比,前者正好弥补了资源配置体系上的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两种型别: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物件是社会公众,手段大多为诈欺,以许诺高回报率和高利息率欺骗公众诱使其投资,欺诈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物件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如100万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当然也包括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么则可视为非法集资。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即有违法之嫌。

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通过集合投资筹措资金,以组合投资方式分散投资风险,通过管理增值赚取利润。它具有高风险、高利润、流动性差、无抵押担保要求、着眼于长期性和未来的特点。风险投资不同于普通投资,普通投资可以认为是为了获取效益而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或者金融资产的形式。而风险投资是为了获取投资的企业未来成熟时期的高额收益,而在其初创阶段投入一定的带有风险的资金。如果说普通投资是为了获取即期或者远期利益,则风险投资是为了获取预期收益,而预期又是不确定的,因此后者更具有风险性。

风险投资基金属于股权投资基金,它有两个鲜明特征,一是投资企业发展的早期,二是投资高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类企业为主。这类范畴的企业一方面具有高速增长潜力,同时又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给基金带来的收益较高但风险较大,故称其为风险投资基金,也有人称之为创业投资基金。近年来,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发展阶段出现变迁,难以清晰界定,因而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有失之严谨之嫌。

1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及实施过程

在发达国家,自20世纪50年代起,陆续出现了几种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 (1)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相结合的风险投资机构。如1985 年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 。(2)小型私人合伙制企业。这两种模式是典型的“美国模式”,即以小企业的私营风险投资公司为主体的模式。按照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规定,小企业公司的创办资本不能少于50万美元,其对一个风险企业投资的总额不能超过自身资本总额的20%,也不能超过该风险企业资金总额的49%。可见,严谨的法律约束是规范和避免过度投机和盲目投资的一个重要的风险投资良性发展的支撑点。(3)有限责任公司。(4)风险投资股份公司,即大型股份制投资公司投资于有限责任制公司,入股者可以是私人、企事业单位和银行等。股份公司为有限合伙人,由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股份公司可分享收益。(5)辛迪加组织,即风险投资公司按辛迪加方式进行联合,其中牵头者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几种形式称之为“日本模式”,即以大公司、大银行为主体(集团内部投资为主体)的模式。之所以称之为日本模式,就是因为日本风险投资的主角由该种形式的风险投资组织承担。(6)创业投资基金,它是由风险资本组成的专门从事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并期望获得高收益的资本组织,这种以国家风险投资行为为主体的模式称之为“西欧模式”。无论采取哪种组织形式,风险资金的来源都是有规律和固定的,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有:养老基金、公司、捐赠、保险公司、个人和家庭、研究机构(包括大学) 、商业银行和外国投资者,其中在一般的情况下,养老基金和公司的资金占整个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的60%左右,其中养老基金的比重最大。

概括来说,风险投资要经历如下过程:建立基金,寻找投资机会→筹集资金以供投资→产生交易流程,识别有高潜力的新公司→筛选、评价交易→评估、谈判→增加价值过程(战略发展,有活力的董事会,聘请外部专家) 吸引其他投资者→策划执行退出战略(IPO,解散,破产以清算,被兼并收购)。也就是说,风险投资过程包括融资、投资、风险管理和退出4个阶段,而退出阶段是风险资本变现和撤出渠道,其顺畅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风险投资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国际上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主要有:二板上市、柜台交易、兼并回购与破产清算。统计表明,在美国几种主要的退出机制中,公开上市交易的占20%,破产清算的占20% ,兼并回购的占55%,从这组数字可以看出,大部分风险企业的最后结果是被兼并回购,能够首次公开上市交易成功的还是微乎其微。

我国风险投资发展趋势

风险投资业和资讯产业一样,20世纪80 年代以后迅速成长为全球化产业。2003年之后重新整合的国际风险投资基金表现出了新四大特征:(1)在投资企业选择上,重点转向种子公司。(2)在退出渠道方面,更加重视兼并和收购(M&A)而不是过去的首次公开募股(IPO)。(3)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输出“企业家制度”。2006—2010年里,中国、印度、北美、欧洲、以色列等将成为国际风险投资回报最高的市场( 据美国风险投资协会分析, 未来5年在中国的风险投资收益率将高达20%) 。(4)重点投资行业有所转变,2005年以来投资已向环保和能源产业大幅度倾斜。根据美国绿色技术风险资本网路2006年报告预测, 未来3年北美对绿色技术的风险投资将翻一番。

我国风险投资是作为国家科技兴国政策的一部分由 强制推行的产物,它执行在以国有商业银行占统治地位的金融环境中,该环境一方面制约了闲置资金向风险资金的转移,另一方面扩大了风险资本任务,即作为银行资金的补充,为众多的难以从银行取信的中小企业提供合法资金支援。其发展规律与社会角色更多地与 政策相关。这使它与国外同行相比,在筹资渠道、管理水平、退出途径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处于相对劣势地位。

近几年多起风险投资成功退出案例的出现,加上连续3年过10%的GDP高增长率及人民币小幅升值势必进一步加快我国风险投资增长。2004年以来是中国风险投资加速大发展的阶段,也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2005年起中国已成为继美国、以色列之后的第三大创业国和风险投资国。目前, 大部分投资仍然投向IT企业, 这与欧美的情况一致,除去那些人们耳熟能详的百度、阿里巴巴外, 德信无线、中星微电子、珠海炬力、无锡尚德等一批非网际网路概念企业也引入了风险投资。此外, 一些商业和消费者服务业、医疗甚至代用能源行业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受到投资者的关注, 并有了较快的发展。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风险投资在中国的日渐成熟。事实上, 如果以我国经济总量作为衡量标准, 从长远看, 国内风险投资可以运作的空间非常大。“十一五”时期,中国高新技术产业仍呈快速发展之势, 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等战略性新兴高新技术产业也将加快发展;“十一五”时期,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速度加快, 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因此,今后这些产业将在相当一段时期持续构成国内外风险投资的重点产业。

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的总体发展趋势将是由多元化走向专业化,国内风险资本来源由 主导逐渐向企业化、私人化过渡。2006年《外资银行管理条理》标志著中国银行(爱股,行情,资讯)业全面开放,对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将会起到相当的影响。保监会、证监会也正在分别加紧制定保险资金、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的管理办法。今后 还将出台其他一系列配套措施, 包括:制定特殊政策允许创业投资公司向银行进行长期贷款;扶持发展区域 易市场,拓宽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允许国外资金自由进出中国创业投资领域的相关管理规定等。

私募,私募基金,风投,投资公司有什么区别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Aredited Investor)(通常35个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程式。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在中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ppn和私募债的区别是什么

ppn和私募债的区别:

发行主体上有差别,交易所市场私募债的发行主体向中 小企业倾斜,而银行间市场私募债发行主体规模较大。

券商在寻找专案的能力上不及银行,银行的贷款客户天然就是发债潜在客户,很多时候券商还要和银行合作找专案。

ppn即银行间债券市场ppn(银行间私募债PPN),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指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

市场上说的私募债,通常指的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即交易所私募债。

广义上来说,私募债是包括了银行间ppn的,但通常我们说私募债就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

债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品定义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 又叫私募中票。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二、PPN的要素

1、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行业限制: (1)国家鼓励扶持的行业优先

(2)国有房地产行业主体放开,但需用于保障房项目(个地方政府名单上的保障房项目)

(3)有明显瑕疵的企业暂不受理

3、发行对象: (1)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有协会界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认购

(2)定向投资人投资定向工具应向交易商协会出具书面确认函

(3)发行定向工具前,企业应与拟投资该期定向工具的定向投资人达成《定向发行协议》

4、交易流通: 不限于初始投资人,可在签订《定向发行协议》的投资人之间转让

5、发行期限: 未做特别限制,可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和投资者商定

6、融资成本: 协会不做利率指导,发行利率由主承销商、发行人和投资者商定,不受贷款利率管制。发行利率略高于同资质同期限公募中票。

7、发行规模: 突破“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的限制。

8、资金用途: 未做严格限定,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注册文件中予以明确。

9、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要求简化,只需向债券投资者进行披露,不需公开披露。

10、登记托管: 上海清算所

11、其他规定:

(1)注册有效期为2年,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

(2)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3)发行人在定向工具发行完成后的次一工作日,通过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做书面报告

(4)《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后,已注册的《定向发行协议》不得修改,否则自动失效。

(5)发行人应严格按照《定向发行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6)合格投资者:注册资本金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或授资组织。

三、PPN特点

1、程序便捷。定向工具采取注册制,在协会现有中期票据注册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注册程序。申报材料简化,同时仅作要件审核,审批过程进一步加快。

2、产品结构灵活。定向工具产品结构灵活,可以由发行人与定向投资者协商,根据双方特定需求灵活制定个性化产品。

3、信息披露较少。定向工具发行人的全部信息仅在定向投资者间披露,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由发行人和定向投资者协商确定,可豁免信用评级。

4、融资成本或高于公开发行。定向工具只能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流通,相对公开发行其流通范围较小,因此定向工具流动性稍弱,发行利率高于公开发行的中期票据。

5、突破净资产40%的限制。定向工具不受企业净资产40%的限制,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空间增长潜力巨大。

四、PPN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比较

1、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与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1)注册要求

A、经交易商协会统一注册,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注册周期一般为2-3个月

B、经交易商协会统一注册,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但注册程序相对简单,注册周期为1个月左右

(2)注册材料

A、包括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评级报告等,注册材料相对复杂

B、注册材料较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申报材料简单,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过交易商协会管辖的融资工具的发行人与初始投资者协商一致可豁免信用评级

(3)投资人范围

A、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B、投资人限定为签署《定向发行协议》的定向投资者,每只定向工具的投资人不能超过200家

(4)发行额度

A、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

B、发行额度不受发行人净资产40%的限制

(5)定价原则

A、交易商协会每周一设定指导利率下限,通过市场公开招标或簿籍来确定发行利率

B、在监管要求范围内由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由于定向工具流动性弱于公募产品,发行利率高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6)流通转让

A、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流通

B、在定向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五、发行流程

1、选聘主承销商

2、准备注册文件,设计产品,落实认购投资者

3、主承销商将材料报送至交易商协会注册办公室

4、协会对形式不完备的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材料通过主承销商一次性书面告知发行人予以补正

5、复核人认定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材料形式完备,召开注册会议,确定是否接受发行注册

6、交易商协会向接受注册的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

7、向定向投资者进行非公开的信息披露,实施定向发行

8、向交易商协会书面报告发行情况

9、按协会要求向债券持有人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六、注册申报材料

1、主承销商: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信息表

2、发行人: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材料报送函

3、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决议

4、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等效力文件

5、主承销商: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推荐函

6、主承销商:承销协议

7、承销团成员:承销团邀请函、回函及承销团成员资质文件

8、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发行人及投资人和其他相关方:定向发行协议

10、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定向发行法律意见书

11、投资人:定向工具投资人确认函

12、其他机构: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

七、发行方案建议

1、发行规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证券法》中仅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四十”的限定,对非公开发行债券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定向工具规模可突破净资产40%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发行任意规模。 但是考虑监管层的态度以及成功发行的案例,不建议发行过大规模,可保持在40%上下。

2、发行期限: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对发行期限没有明确要求,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建管层态度,主流发行期限集中在1年、2-3年期品种,部分5年期。

3、发行期次:可以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规模不低于总规模的50%,剩余数量可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4、担保方式:发行情况来看,已发行产品均为无担保债券,投资者对于债券担保并没有硬性要求。

5、付息方式:固定利率品种。

6、含权方式:可以设计含权条款,如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但不常见。

7、发行利率:略高于公开发行债券融资工具,还要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债券级别等确定。

8、申报周期:申报后1-2月可获得批文。

9、资金用途:未做严格限定,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注册文件中予以明确。

补充:银行间市场债券产品:

SCP 超短期融资券  Super&Short-term Commercial Paper

CP 短期融资券(短融) Commercial Paper

MTN 中期票据(中票) Medium Term Note

PPN 定向工具(私募券)Private Placement Note

ABN 资产支持票据  Asset-Backed Medium-term Notes

PRN 项目收益票据  Project Revenue Note

SMECN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企业融资工具

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相对应,企业融资只有两种手段,一种是股权、一种就是债权,资金进入企业不以股权的形式都是债权融资行为。

债券融资,是指通过各种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券的融资行为,诸如:中票、短融、企业债、公司债、PPN、ABS、私募债等都是属于债券融资。

二者有以下区别:

(1) 风险不同:对于公司而言,债券融资的风险小于债权融资的风险,股票投资者的股息收入通常随着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需要而定,与发展公司债券相比,公司没有固定付息的压力,且普通股也没有固定的到期日,因而也就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融资风险。

(2) 融资成本不同:债券利息在税前支付,可以抵减一部分所得税;债券投资风险小于股票投资,持有人要求的收益率低于股票持有者。

(3) 对控制权的影响不同:不同公司举债融资,虽然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但有利于保持现有股东控制公司的能力。

(4) 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不同:一般认为债权投资者比债券投资人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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