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相关规定,此处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
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惠政策?
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哪些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按月缴存。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月等额缴存,每月缴存一次,缴存期数不少于24个月(含),月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不高于3500元,缴存期内不可变更月缴存金额。
二是一次性缴存。需一次性存入缴存资金,缴存资金留存期限为24个月,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不高于43750元。
三是自由缴存。可自由缴存,缴存次数不限,单笔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单笔缴存金额和每月累计缴存金额不高于76200元。
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使用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缴存人个人所有。缴存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可灵活取用缴存资金,取用后,贷款、缴存补贴等权益随之变化;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符合缴存使用产品约定的,也可申请提取使用个人账户存储余额。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