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容:
大病保险:100种分6组赔偿6次,第一次赔偿保费/保额/现金价值最大。
中症:20种赔偿2次保额50%。
轻症:35种赔偿3次保额30%。
死亡保障:18岁前退保费,18岁后保额/保费/现金价值最大。
保险免责:
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和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或者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