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住房困难家庭、无房职工和城镇就业稳定的农民工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远低于市场租赁价格。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申请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由申请地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致电或到申请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以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为例,根据《深圳市经济适用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受理日前连续两年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经济适用房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经济适用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国家公租房申请条件和相应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例子。我希望它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