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8月1日生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上海可转债盘中临时停牌规定:
如果可转换债券在上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内发行给不特定对象,如果匹配交易出现以下情况,本公司可以在盘中暂时停牌:
1.与发行价相比,盘中交易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临时停牌持续30分钟;
2.与发行价相比,盘中交易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
3.临时停牌时间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
4.根据异常波动和监管需要,要求上市公司停牌核实,或者盘中强制停牌。
发行给不特定对象的可转换债券匹配交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波动严重异常:
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
2.连续1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偏差累计达到 100%(-50%);
3.连续3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偏值累计达到 200%(-70%);
4、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发行给不特定对象的可转换债券的价格限制:
可转债上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涨幅为57.3%,跌幅为43.3%。上市第一个交易日后,涨跌比例为20%。
涨跌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比)。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提取到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可转换债券上市第一天,以债券发行价格为前收盘价。
涨跌限价与前收盘价的绝对值低于申报价最小变更单位的,以前收盘价的最小变更单位计算相应价格。涨跌限价上限或下限低于申报价最小变更单位的,以申报价最小变更单位为相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