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花清瘟胶囊获得香港中成药注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中医药条例》及《中药规例》的规定,以及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下设中药组根据《中医药条例》制定的注册要求,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香港泉昌有限公司代理将公司产品连花清瘟胶囊向香港卫生署申请注册中成药。
近日,连花清瘟胶囊顺利通过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药组注册审批,取得了香港《中成药注册证明书》。主要内容为:
1、使用名:连花清瘟胶囊【以岭泉昌】
2、中成药注册编号:HKC-18059
3、证明书的有效期至2023年6月14日止。
根据香港卫生署的相关法规,连花清瘟胶囊从此可以在香港合法销售。这标志着连花清瘟胶囊向国际市场迈出了坚实一步,对公司产品拓展国际市场带来积极影响。
连花清瘟胶囊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已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甲类),主要用于流行性感冒的治疗。连花清瘟胶囊先后15次被列入国家甲型流感、乙型流感、禽流感诊疗方案。2015年12月,连花清瘟胶囊获准进入美国FDA二期临床研究,成为全球第一个进入美国FDA临床研究的治感冒抗流感复方中药。2018年1月,连花清瘟胶囊被列入国家卫计委《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成为本次流感治疗的关键用药。2017年度连花清瘟胶囊实现营业收入4.1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0.13%。2018年一季度,连花清瘟胶囊实现营业收入4.6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9.21%。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药品的国际市场销售容易受到市场政策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