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己经营的第一家商业银行是通商银行。
通商银行全称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于1897年5月27日商银行。具体地址为黄浦区中山东路23号。通商银行发展如下:
在通商银行成立之初,国家授予发行银元和银币作为民用钞票的特权。从那时起,中国的纸币和外国银行的纸币就不再受到外国银行的控制。除了发行钞票外,通商银行还收集了银行,并在全国各大银行和省份设立了多个分行。
民国初期,通商银行成为纯商业银行。1937年以后,该行正式改组为官商合办银行,资本增加400万元,原私股350万元按15%折算成52.5万元,再由国民政府以复兴公债抵加入官股347.5万元。此后,中国商业银行由蒋、宋、孔、陈四家控制,与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中国工业银行、中国国货银行合称为小四行。
抗日战争期间,该行设立上海分行,将原总行从上海外滩迁至前法租界霞飞路。
解放后,人民政府收到商业银行的官僚资本作为公共股份,转型为公共和私人合资银行之一。1951年5月,与新华社、四明、中国工业、建业等四家银行在金融业首次成立联合总管理办公室。1952年12月,与上海其他59家私人银行、银行和信托公司形成了统一的公共和私人合资银行,成为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