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申请成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买方)。
3.原商业购房贷款未结清,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购房贷款还款一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贷款余额。
5.购买的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在成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条件是:持有城市永久居留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员工;申请时,住房公积金已在公积金中心连续半年以上正常缴纳,未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有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金额不低于购房价值的30%;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具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良好的个人信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具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作为担保人;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政策性贷款,利率低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按业务转移,减轻员工还款压力,进一步提高员工的购房支付能力。相同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可以节省大量的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