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病保险的保险内容包括:
1.医疗保险内自付医疗: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医疗保险内自付医疗费用可报销,免赔额1万,可报销70%。但要求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能报销,没有报销限额;
2.13种特定药品费用: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或药店购买的13种特定药品费用可报销。报销比例为70%,无免赔额,最高可报销15万元。主要疾病包括肺动脉高压、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多发性骨髓瘤、白血病、乳腺癌、淋巴瘤、肺癌、黑色素瘤、卵巢癌、骨髓纤维化和肢端肥大。
此外,深圳大病保险还提供门急诊报销、健康管理加油包、罕见病津贴等增值服务。
深圳大病保险仅限于参加深圳社会保障的参保人才。有两种方式: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扣除和现金支付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