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保险原则是:
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法律认可的利益,包括合法利益、经济有价利益、确定利益、利益关系四个条件;
2.最大的诚信原则。也就是说,诚实和值得信赖。由于保险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基于诚信的幸运合同,保险法实际上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必须遵守诚信的原则。例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有关情况,保险公司必须履行详细说明保险条款的义务;
3.近因原则。即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应选择损失最直接、最有效、最决定性的原因,以确定保险的赔偿责任;
4.损失赔偿原则。即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应当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只能在保险金额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