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怀孕30周后不能购买保险。一般来说,孕妇需要在怀孕28周前和怀孕28周后购买许多保险。如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定期人寿保险等。
例如,市场上对孕妇的母婴保险对被保险人的要求是:本保险承保的(主要)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年龄 20(含)-40 和 投保时未怀孕或怀孕期未满 28 周健康女性。明确要求投保时孕周不足28周。
由于女性怀孕的风险概率远高于正常人,保险公司通常对孕妇的保险有一定的限制。
但是,即使购买了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医疗保险也不能报销与生育相关的费用,意外伤害保险也不支付怀孕、流产、分娩造成的事故,需要提前了解。
怀孕期间的费用可以依靠社会保障报销。社会保障中的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为孕妇、分娩、哺乳和节育妇女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产假和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以确保妇女及其子女因分娩和抚养子女而收入中断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