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需要多次支付。
1、大病保险增加多次支付类似,第一次大病赔付后,保险合同未终止,或继续有效,被保险人发生第二或第三次大病后,也可再次获得赔偿,主要原因如下:
2、增加多次支付后,后续的严重疾病保险保障可以继续为被保险人提供严重疾病保险的续期保险,后续可以减轻重疾被保险人的负担,类似于癌症或中风后遗症,后续复发相对较高。
3.严重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加剧了严重疾病的发病率。随着严重疾病生存率的提高,更多的人自然会暴露在二次甚至多次疾病的风险中。患重病后,人们的健康状况会比以前差得多,抵抗力会下降,放疗,CT 辐射暴露等检查也会增加二次重疾的概率。
4.保障的可持续性:如果购买单次赔付大病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确诊大病,保险公司理赔后保单终止,保障无效。如果你想投保新的大病保险,那就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