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
原因包括: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开特价票时,车票信息需要填写完整;因微信转账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户信息;卖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应付增值税的金额增加。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
原因:通过微信收款时,付款记录容易与个人消费记录混淆。
后果:部分微信收款人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税漏税风险。
产生这种风险的原因包括: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支付货款。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工资,存在漏缴个税或故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用微信和支付宝发红包也会涉及到一个税收问题。如果要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个税,需要了解个人可以获得网络红包的五种情况,以及每种情况的相关规定,如下:
通过正规的微信转账进行交易,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用企业账户结算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风险。
另外,长期使用个人微信和支付宝收款,会导致公私财产分割。如果企业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所以希望大佬们不要心存侥幸,避免被审计的风险!
相关问答:第三方收款人有什么风险没有?
所有贷款都是第三方收款,有的是对公,有些可以对私放款,第三方收款这只是作为一个资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没有联系的,不会对第三方收款人造成影响的。这是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规定的,专用名词叫做受托支付,就是你贷款了,要根据你申请贷款的用途把贷款转给你的交易对手,比如你申请贷款是要买钢材,那你在贷款时要提交采购合同,款贷下来后就要直接转给钢材供货商。第三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