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投资基金(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投资基金)
公告日期:2022年8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江新汇富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次只开通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投资)业务的处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封闭3个月,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当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为5-10个工作日,期间可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本基金首个建仓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的对立日(含),本基金其他建仓期的起始日均为上一个建仓期起始日后三个月的对立日(含),如遇节假日顺延。
(2)本次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在此期间,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申请。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具体办理时间为正常交易日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交易时间。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将于2022年8月25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周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每日订阅业务
3.1购买金额的限制
(1)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以后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者通过各种代销机构购买。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以后每次追加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在实际操作中,最低购买限额和交易级别差异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换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以进行多次认购。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认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3.2订阅费率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3.3与采购相关的其他事项。
由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将不收取相应的认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以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单笔交易赎回不得少于10份(若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管理的基金余额少于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的全部份额);如果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持有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性赎回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持有的全部剩余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4.2赎回率
4.3与赎回相关的其他事项
(1)本基金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认购或申购的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连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时间不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不少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在实施日前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5每日转换
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基金时,如果涉及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收取基金的赎回费。
2)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申请(认购)费的补差:转入基金时,申请(认购)费低的基金转换为申请(认购)费高的基金时,每次收取申请(认购)费;申请(认)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为申请(认)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时,不收取申请(认)申购补偿费。申购(认购)申购补差费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进行补差。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申请人承担。
4)上述基金的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率请参考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转换采用未知价格法,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净转账金额=转账金额-转账基金赎回费
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净转出金额补差率/(1补差率)
转换费=转出和转入资金的认购补偿费;转出资金赎回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金额和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结果以登记机关登记的数值为准。
5.2与转换相关的其他事项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本公司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持有基金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涉及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基金仅为本公司管理且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登记过户的基金。基金转换申请仅适用于同一基金账户于同一销售机构发起,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申请转出和转入的基金的销售。
(3)投资人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
(4)不收取申(认)购费的基金份额不能转换出为收取申(认)购费的基金份额。
(5)投资人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6)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优先转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7)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转换费用的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即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按照分笔计算各笔的转换费用。
(9)对于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10)本公司后续可在法律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及补充。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2001-A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28日
电话:400-622-0583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本公司网站(www.jxfund.cn)查询。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及时更新本销售机构名单。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中国证监会对特殊基金品种的净值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转换本基金。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为5-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
(2)本次开放期为2022年08月18日–2022年08月24日,即在2022年08月18日–2022年08月24日期间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并自2022年08月25日起不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的申请。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x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22-0583。
(5)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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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理财产品可以操作预约赎回:1.如果是短期理财,您可以在爱基金页面点击“我的”进入我的资产页面,然后点击“总资产”,进入资产明细页面,点击您要赎回的短期理财基金,进入持仓详情页面的“到期日”,选择将要预约赎回的那一期即可2.如果是固收理财,您可以在爱基金页面点击“我的”进入我的资产页面,然后点击“总资产”,进入资产明细页面,点击您要赎回的固收理财基金,选择到期后自动赎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