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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冻结怎么解决?(一文看懂银行卡被冻结的最快解决办法)

银行卡冻结怎么解决?(一文看懂银行卡被冻结的最快解决办法)

银行卡被冻结后,当事人可以联系银行查询冻结主体和冻结原因,并根据不同的主体和原因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1.如果是被公安机关冻结的:可以联系公安机关,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然后可以进行申诉或者控告。

2.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冻结被告财产的,在履行相关判决并申请解冻后,或者提供担保并征得原告同意后,原告可以申请解冻。

此外,在实践中,党费/工会、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军队、政府财政、国企下岗职工工资等各类专用账户被冻结等。所以需要联系执行法官,说明事实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解冻申请材料。

下面详细介绍:冻结原因,冻结期限,不同冻结主体对应的限制3354。

(1)冻结原因

(2)冻结期

公安机关发现被冻结的财产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冻、返还,并通知当事人。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6个月,冻结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证券的期限一般为2年。每次续保:保证金汇出不超过6个月,有价证券不超过2年。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冻。

(3)冻结限制

1、严禁无证检查、扣压和冻结;

2.在诉讼程序结束前,不得处置涉案财物;

3.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收入;

4.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5.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金额、超时限冻结;

6.公安机关可以不冻结涉案冻结财产,但可以等待。

(1)冻结原因

诉前保全或者诉讼保全,法院可以因为原告的申请和担保而冻结被告的存款或者账户。首次冻结期为6个月,后续冻结期为3个月。

此外,在法院执行阶段,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或账户,甚至可以直接扣划到法院的账户上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作为账户所有人,如果认为法院的冻结行为违法,保全冻结可以提起复议;执行冻结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或者执行异议。

(2)冻结期

冻结存款(账户)的最长期限可以是1年,查封动产的最长期限可以是2年,冻结其他财产(如不动产、股权等。)可以是3年。冻结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上述相应期限,不再有不超过上述期限1/2的限制。

(3)冻结限制

对于银行账户,并不是所有法院都有权冻结。以下账户被冻结或扣划的,应立即联系经办法官,提供证明材料,申请解冻或冲正:

103010第142条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按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103010第54条

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产清偿债务、转移或者设定其他权利负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一)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产而收受的;(二)他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上述财物的;(三)他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上述财物的;(4)他人以其他恶意手段取得上述财物的。

103010第191条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自收到申诉或者控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答复申诉人、控告人。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487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不得超过二年,查封、冻结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不得超过三年。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送达申请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的财产;(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不同意接受清偿债务的;(四)债务已经清偿;(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通过登记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相关问答:银行卡解冻的最快办法1、如果储蓄卡因输错密码而被冻结了,需要用户本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到银行网点解冻。2、如果储蓄卡因为司法等原因被冻结,则需要在履行相应的义务后才能解冻。3、如果是很久没有使用储蓄卡,导致柜面业务被冻结,也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证和银行卡去柜台办理。拓展资料: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行业现状2015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4年支付体系运行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49.36亿张,较上年末增长17.13%。其中,借记卡累计发卡44.81亿张,信用卡4.55亿张。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3.64张,较上年末增长17.04%,详见《前瞻中国银行卡行业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分析报告》。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0.34张,较上年末增长17.24%。北京、上海信用卡人均拥有量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1.7张和1.33张。报告称,中国信用卡信贷规模适度增长,授信使用率持续上升。截至2014年末,信用卡授信总额为5.6万亿元,同比增长22.5%。信用卡卡均授信额度1.23万元,授信使用率为41.69%,较上年末增加1.4个百分点。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357.6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5.72亿元,增长41.97%。2019年3月18日,央行发布2018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截至2018年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75.97亿张。其中,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6.86亿张。中国人均持有银行卡5.46张,且平均每两个人持有一张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另外,银行卡信贷规模适度增长,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比下降。截至2018年末,中国银行卡授信总额为15.4万亿元,卡均授信额度2.24万元。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788.61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16%,占比较上季度末下降0.1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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