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内容:
1.生存保险:11-15年累计保费为每年1%。
2.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额一次性支付100%。
3.死亡:累计保费扣除已缴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或领取死亡现金价值。
保险免责
1.被保险人故意杀害和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或无合法有效驾照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