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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偿60岁以下的死亡社会保障?

如何补偿60岁以下的死亡社会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支付15年的条件,所有个人账户存储金额将交付给继承人或受益人;被保险人因故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将交付个人支付部分和利息给继承人或受益人。

一般来说,缴纳社会保障后,死亡不予赔偿,但被保险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由养老保险支付丧葬费和养老金;工伤死亡的被保险人缴纳工伤保险的,其遗属将获得丧葬补贴、赡养亲属养老金和因工死亡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的,按照当地在职职工死亡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贴和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提取资金,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疾病或者非工作死亡的,从基本养老保险中支付丧葬补贴和养老金;因疾病或者非工作残疾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领取病残津贴,所有费用也从基本养老保险中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当个人死亡符合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工伤保险丧葬补助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的条件时,遗属只能选择其中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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