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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新规解读(可转债小贴士六可转债新规介绍)

可转债新规解读(可转债小贴士六可转债新规介绍)

提高限价,完善价格稳定机制。

可转债上市首日,设置全天高于发行价57.3%和43.3%的有效申报价格区间,保持现行20%和30%的盘中临时停盘机制安排;从上市次日起,设置20%的涨跌幅限制。

除了价量的变化,还有哪些规则被改变了?让我们来看看:

可转换债券新旧交易规则的比较

交易规则

酒鬼酒

新规则/条例

上市首日

开盘价

上交所:70-150元

深圳:70-130元

70-130元

盘中委托价格

上交所:不低于买入价的90%,不高于卖出价的110%,不低于买卖均价的70%,不高于130%。

深圳:最新成交价的90%-110%

非上市首日

开盘价

上交所:前收盘价的70%-150%

深圳:前收盘价的90%-110%

前收盘价的80%-120%

盘中委托价格

上市首日

前收盘价的80%-120%

涨跌限制

没有价格限制

上市首日57.3%、-43.3%的波动机制;

非上市首日涨跌停板20%,盘中不再停。

暂停

增减20%,停牌30分钟;

波动幅度30%,停牌14:57。

只在上市第一天停。

增减20%,停牌30分钟;

波动幅度30%,停牌14:57。

除了交易规则的变化,沪深交易所还加强了对可转债异常交易行为、可转债风险提示、可转债信息披露的监管。相关要点如下:

一、加强异常交易监管。

明确可转债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明确可转债异常交易行为的类型及相关监管措施,明确沪深交易所可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或停牌核查,或根据可转债异常波动实施强制盘中停牌。

第二,加强风险预警

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加“Z”标志,充分提醒投资者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挂钩债券的交易规则

调整交易方式、申报数量单位等文字表述。如将“竞价交易”改为“撮合交易”,将可转债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处理方式由“临时交易主机”改为“无效申报”。

四。加强可转换债券的信息披露。

明确公司应在可转债预期赎回条件和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日前五个交易日进行预披露,并应在满足相关条件时考虑和披露是否行使赎回权或修正转股价格;未按规定审核披露的,视为本次未行使赎回权或修改转股价格。不行使赎回权的,至少3个月内不得再次行使,以稳定市场预期。

动词(verb的缩写)优化赎回和回售的实施期限。

规定可转债触发日与赎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5个交易日、不超过30个交易日,并预留3个交易日供投资者在停止交易后转股,帮助投资者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规定可转债回售条件触发日至报告期首日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并督促公司及时实施回售,保护投资者回售权利。

沪深交易所表示,交易规则和自律准则的发布不涉及一级市场融资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可转债市场融资功能的正常发挥,不会削弱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的服务支持。后续,沪深交易所将继续

相关问答:可转债委托价格怎么填?

根据IS101 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撮合平台市场参与者接口规格说明书,卖出可转债转换代码(181XXX或者190XXX、191XXX)转义为对对应可转换债券进行转换登记。卖出价格填100。卖出数量以手为最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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